****大厦外给水及消防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大厦外给水及消防维修改造工程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克拉玛依石油分行,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大厦外给水及消防维修改造工程
2.2招标范围:全套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变更、答疑及招标文件补充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3.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贰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项目负责人要求:本单位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不接受临时建造师;
3.5投标人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今类似业绩不少于1项(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表,以验收时间为准);
3.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无失信惩戒等情况。
3.7投标人须承诺: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01月01日至今)与中国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
3.8投标人须承诺: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中标,在入围/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本项目机构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取消入围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10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11投标人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参与投标的情形;
3.12本项目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
3.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时间:2025年09月06日至2025年09月10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00
4.2 地点:新疆乌****大厦
4.3 方式:线下获取;
4.4 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法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业绩,以上资料加盖公章复印件至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5 售价(元):30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26日15:30(北京时间),地点为新疆乌****大厦;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平台***网发布。
7. 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石油分行
地 址:****路****号****大厦
联系人:王先生、宋先生
联系电话:0990-***2070、0990-***88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乌****大厦
联系人:李武涛、宋苏金、冯建正、王江锋
电 话:0991-***7121、181****2872
邮 箱:49****@****.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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