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号1幢、****路****号2幢、****广场等13处房产
出租公告
一、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出租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出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本次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本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对竞租本次出租标的享有优先承租权的权利人,我方承诺已履行了通知及征询的义务,并在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就信息公告内容、行权方式、程序等事项通知享有优先承租权的权利人,未尽通知义务而产生的责任由我方承担;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出租标的简况
(一)出租标的基本信息:
本次出租****路****号1幢、****路****号2幢、****广场等,共13处房产;出租标的均已办理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出租标的具体建筑面积、租金底价、履约保证金等明细如下:
|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建筑面积(㎡) |
楼层/****楼 |
证载权利人 |
出租用途 |
标的状态 |
3年期租金底价(元) |
交易保证金(元) |
履约保证金(元) |
自由竞价时间 |
增价幅度(元) |
|
N0122FCZZ262582 |
****路****号04室北面 |
34.275 |
1/1 |
****中心 |
商业 |
租赁状态,原租赁期限至2026年10月31日止 |
9,300.00 |
900.00 |
800.00 |
2026年10月9日9:00至2026年10月15日9:00 |
200 |
|
N0122FCZZ262583 |
****路****号04室南面 |
34.275 |
1/1 |
****中心 |
商业 |
原租赁期限已到期(2026年6月30日),现由原承租方使用 |
9,300.00 |
900.00 |
800.00 |
2026年10月9日9:10至2026年 月15日9:10 |
200 |
|
N0122FCZZ262584 |
****街****号 |
20.00 |
1/1 |
****中心粮站 |
商业 |
租赁状态,原租赁期限至2026年9月30日止 |
4,200.00 |
500.00 |
500.00 |
2026年10月9日9:20至2026年10月15日9:20 |
200 |
|
N0122FCZZ262585 |
火龙岗镇火龙行政村火龙自然村32号19幢1号 |
335.280 |
1/1 |
****中心 |
商业 |
原租赁期限已到期(2026年8月29日),现由原承租方使用 |
66,000.00 |
6,000.00 |
5,000.00 |
2026年10月9日9:30至2026年10月15日9:30 |
700 |
|
N0122FCZZ262586 |
火龙岗镇火龙行政村火龙自然村32号13幢1号 |
563.840 |
1/1 |
****中心 |
仓储 |
租赁状态,原租赁期限至2026年10月31日止 |
87,000.00 |
8,000.00 |
7,000.00 |
2026年10月9日9:40至2026年10月15日9:40 |
900 |
|
N0122FCZZ262587 |
三山区峨桥镇新淮街道西面 |
27.00 |
1/2 |
****中心 |
商业 |
原租赁期限已到期(2026年6月27日),现由原承租方使用 |
3,300.00 |
500.00 |
500.00 |
2026年10月9日9:50至2026年10月15日9:50 |
200 |
|
N0122FCZZ262588 |
三山区峨桥镇新淮街道东面 |
618.560 |
1 |
****中心 |
商业、仓储 |
租赁状态,原租赁期限至2026年10月31日止 |
27,000.00 |
2,700.00 |
2,000.00 |
2026年10月9日10:00至2026年10月15日10:00 |
300 |
|
N0122FCZZ262589 |
三山镇公路街南面 |
273.955 |
1/1 |
****中心 |
仓储 |
原租赁期限已到期(2026年6月27日),现由原承租方使用 |
67,200.00 |
6,700.00 |
6,000.00 |
2026年10月9日10:10至2026年10月15日10:10 |
700 |
|
N0122FCZZ262590 |
****广场 |
76.280 |
1/9 |
芜湖市新芜区粮油食品站 |
商业 |
闲置 |
149,700.00 |
14,900.00 |
12,000.00 |
2026年10月9日10:20至2026年10月15日10:20 |
1,500 |
|
N0122FCZZ262591 |
****路****号1幢二层 |
558.570 |
2/5 |
安徽省芜湖化工采购供应站 |
商业 |
闲置 |
161,100.00 |
16,000.00 |
13,000.00 |
2026年10月9日10:30至2026年10月15日10:30 |
1,700 |
|
N0122FCZZ262592 |
****路****号1幢三层 |
558.57 |
3/5 |
安徽省芜湖化工采购供应站 |
商业 |
闲置 |
161,100.00 |
16,000.00 |
13,000.00 |
2026年10月9日10:40至2026年10月15日10:40 |
1,700 |
|
N0122FCZZ262593 |
****路****号2幢四层 |
300.67 |
4/5 |
芜湖市物资局 |
办公 |
闲置 |
75,900.00 |
7,500.00 |
6,000.00 |
2026年10月9日10:50至2026年10月15日10:50 |
800 |
|
N0122FCZZ262594 |
****路****号2幢五层 |
240.66 |
5/5 |
芜湖市物资局 |
办公 |
闲置 |
60,900.00 |
6,000.00 |
5,000.00 |
2026年10月9日11:00至2026年10月15日11:00 |
700 |
(二)租赁期限:3年,租赁期限内《房屋租赁合同》一年一签。
(1)标的编号“N0122FCZZ262590-N0122FCZZ262594”,租赁期限自出租标的正式移交之日算起。
(2)标的编号“N0122FCZZ262582-N0122FCZZ262589”,如原承租方竞得,则租赁期限自原承租方租赁期限届满之日的次日算起;如非原承租方竞得,则租赁期限自出租标的正式移交之日算起。
(三)用途:详见“出租标的简况”。
(四)特别提示:
(1)出租标的编号“N0122FCZZ262582-N0122FCZZ262589”如非原承租方竞得,则自本次承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由出租方负责原承租方的撤离清场工作。原承租方可能会处置或带走出租标的内的相关装修、装饰物(含可移动的设施、设备),承租方须待原承租方撤离清场完毕后,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由出租方按照出租标的原承租方撤离清场后的现状移交给承租方。
(2)本次出租标的优先承租权的行权方式为场内过程行权。不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的优先承租权人应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竞租申请和交纳交易保证金;否则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具体交易程序和规则如下:
a.在公告期内只征集到一个竞租人(一个普通竞租人或一个优先承租权竞租人)的:交易系统确定的最优报价人为承租方。
b.在公告期内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的竞租人(普通竞租人或优先承租权竞租人)的:
①按本公告确定的竞价方式组织竞价。
②如有优先承租权人行使优先承租权的,通过同价跟价的方法即时行使优先承租权。
③最优报价人为最终承租方(最优报价人为优先承租权竞租人的,确定该优先承租权竞租人为最终承租方;最优报价人为普通竞租人的,确定该普通竞租人为最终承租方)。
c.优先承租权人应当按照《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优先购买权行使实施办法》等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本公告要求行使优先承租权。
(3)本次出租标的由芜湖市商务局下设的芜湖市商务(粮食)系统改制企业留守处与承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4)在租赁期限内,如出租方对出租标的公开转让时,承租方须无条件同意转让,并不得要求任何补偿。承租方如参与竞买,则需按相关要求办理竞买手续参与竞价,并在其他意向受让方报价为最新价时,在规定的应价时间内行使优先权,否则视同放弃行使优先权。如承租方不参与竞买或竞买未成功时,则承租方承诺:在产权变更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出租方与新产权人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的出租主体变更手续;新产权人承接《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5)意向竞租方如需勘查出租标的,须在报名时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提交现场勘查申请,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与出租方联系后,通知现场勘查时间。
三、出租方
芜湖市商务局。
四、出租行为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本次产权出租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并获得了相应的批准。
五、交易条件与意向竞租方资格条件
(一)交易条件
1、三年期租金底价:详见“出租标的简况”。
2、租金支付方式及要求
(1)租金按合同年度支付,每个合同年度的租金为全部合同年度总租金的平均值。
(2)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自《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由承租方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后每个合同年度的租金在该合同年度《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由承租方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先付租金后使用,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3)自《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按本公告中出租标的对应的履约保证金金额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3、与标的出租的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竞租方承诺:已全面了解并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规定;已经适当的批准与授权参与本次标的竞租;所提交的竞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2)意向竞租方承诺:意向竞租方在报名前已详细阅读本公告及作为公告附件的《房屋租赁合同》(样本),一旦递交竞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本公告及《房屋租赁合同》(样本)的全部内容。
(3)意向竞租方承诺:已现场勘察了出租标的相关房屋,全面了解并知悉出租标的相关房屋水、电、消防、周边环境、面积、结构、质量、外观、装修、权证等情况,且无异议,对其存在的投资风险已做了充分预判,自行承担各项经济、法律风险,与出租方无关。
(4)意向竞租方承诺:标的编号“N0122FCZZ262590-N0122FCZZ262594”,承租方在取得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凭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按照出租标的移交日现状与出租方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承租方应配合办理房产移交手续,无正当理由不接受的,即视同出租方已按期完成标的的移交;自房屋移交之日起,因承租方未尽到妥善管理的义务导致的房屋损毁、灭失,造成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等,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无关。
(5)意向竞租方承诺:标的编号“N0122FCZZ262582-N0122FCZZ262589”,原承租方撤离清场后(如原承租方竞得,则视同其已撤离清场)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凭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按照出租标的移交日现状与出租方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承租方应配合办理房产移交手续,无正当理由不接受的,即视同出租方已按期完成标的的移交;自房屋移交之日起,因承租方未尽到妥善管理的义务导致的房屋损毁、灭失,造成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等,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无关。
(6)意向竞租方承诺:因本次房产出租产生的税费均由承租方承担。
(7)意向竞租方承诺:同意按不低于出租标的的出租底价承租本标的。
(二)意向竞租方资格条件
意向竞租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六、交易信息
(一)公告期
自2026年10月8日至2026年10月13日。
(二)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竞租方,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延长(延长周期内征集到意向竞租方数量不少于1个且该延长周期结束,本项目公告期结束),最多延长(20)个周期。
(三)报名时间
自2026年10月8日至2026年10月13日(如公告期延长,按延长公告期作相应顺延),每工作日8:00至12:00,14:30至16:30。
(四)交易保证金的交纳要求及处理
1、交易保证金的金额:详见“出租标的简况”。
2、交易保证金交纳方式:
本标的的交易保证金通过钱包支付;
请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账号须为该名称对应账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3、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应于报名截止日(如公告期延长,报名截止日按延长公告期作相应顺延)的16:30前,按系统提示完成保证金缴纳,且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
特别提醒:
缴纳保证金后,需自行登录所注册意向受让方账号的“我的报名”进行保证金确认缴纳,确认后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的,方为有效保证金;为确保保证金在缴纳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请至少提前两小时进行保证金支付,如支付半小时后缴纳状态未显示为“已缴纳”的,请致电(0553-***7729)。由此产生的因保证***网络竞价的一切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4、交易保证金处理:
(1)如因意向竞租方原因而非出租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原因,意向竞租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视为意向竞租方违规违约,将承担相关法律、经济责任;出租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权不予退还意向竞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作为支付给出租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违约金,同时有权取消该意向竞租方的承租资格。
a.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竞租方未按本公告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通知要求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b.意向竞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骗取承租资格并成为标的承租方;
c.意向竞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扰乱交易秩序。
(2)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成交双方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支付约定的交易服务费用,否则,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于出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的第3个工作日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成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用。
(3)本公告中涉及交易保证金相关约定的未尽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保证金的退还、暂不予退还、不予退还、争议处置等等)应依照《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手续
1、本标的采取线上报名,按e交易系统提示要求自行办理(具体操作步骤详见《线上报名操作演示》(www.****.com),如有疑问请致电(方经理0553-***7538)咨询。
2、承租方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竞租申请书,须签字盖章
(2)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承租方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材料应加盖承租方公章。
②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上应由承租方签字。
③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适用于授权代理人办理竞租事宜的)。
(六)交易方式
网络动态报价。
(七)交易签约
承租方应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八)竞价规则
竞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平台(www.****.com)的《e***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e***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租。
(九)竞价安排
1、竞价方式:加价
2、增价幅度:详见“出租标的简况”。
3、自由竞价时间:详见“出租标的简况”。
4、延时竞价周期:180秒。
(十)交易凭证出具条件
交易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依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将出租标的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履约保证金交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七、联系方式
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方经理
联系电话:0553-***7538、189****1202
联系地址:****路****号(****楼)。
****路****号1幢、****路****号2幢、****广场等13处房产出租项目的相***网站(www.****.com)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01-授权委托书(样本).pdf
02-房屋租赁合同(样本).pdf
芜湖市商务局
2026年10月8日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19bid.com/view/160/T1CSGaEBni4p5U9XjKGE.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