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基本信息
- 出租方情况
- 招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标的资产信息
- 交易机构
- 项目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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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L12026AH1001515 标的名称 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本部及北区院内停车场地整体出租 出租底价 2220.38355总价(万元) 出租面积(平方米) 38454 挂牌开始日期 2026-09-08 挂牌截止日期 2026-09-28 -
出租方情况
出租方名称 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安徽省中医院)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40000485004674W -
招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租赁期限 3 租赁期限单位 年 租金调整方式 不涉及 资产概述 1、出租标的为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本部及北区停车场地,标的整体出租,租期3年。出租标的车位总计约1150个(总面积约38454平方米);其中,本部停车场地****路****号,约588个车位(面积约20600平方米);北区停车场地位于长丰县阜阳北路与山花路交口,约562个车位(面积约17854平方米)。
2、出租标的挂牌价为3年总租金底价,3年成交总租金按此次竞租实际成交价计算。
3、出租标的租金每6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先付款后使用,承租方须于每一支付周期届满前30个自然日足额支付下一个周期租金。标的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50万元。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前须向出租方一次性交纳履约保证金及首期租金,该履约保证金于合同期满且无承租方责任后不计息退还。
4、出租标的本部停车场地中约427个车位(10000平方米)处于租赁状态,租期至2026年9月30日届满;北区停车场地中约197个车位(约6000平方米)出租方承诺于2027年12月底前交付。
5、出租方承诺在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30天内交付出租标的,标的起租期以出租方交付除前述北区约197个车位(约6000平方米)停车场地以外其余停车场地的实际交付时间为准。出租标的面积、车位数量以实际移交为准。前述情形不改变标的竞租实际成交价格,承租方承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6、意向承租方现场勘查前,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联系现场勘查联系人进行预约登记。现场勘查联系人:石先生,联系电话:0551-****8613。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意向承租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意向承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出租方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并在申请承租登记时提交经出租方确认的《现场勘查确认单》,申请承租登记的意向承租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结构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承租方使用上述场地必须符合设计用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出租标的仅限用于经营停车场,禁止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业。如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场地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3、出租标的按移交时的现状进行移交,出租标的内遗留的杂物等由承租方负责清理。
4、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场地。
5、租赁期内,承租方对租赁标的进行装修、改造时,装修、改造方案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且装修、改造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标的结构,承租方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出租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标的的装修、改造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出租标的经营前,承租方须按照出租方要求,完成北区停车场地进出口处值班室的建设以及出租标的范围内道闸、标识标牌、隔离护栏、花岗岩球形石墩、预埋U型钢管桩、减速带、护栏等相关设施布设,并完成视频盲区监控补装;经出租方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承租方应当自行办理标的装修、改造所需的全部行政审批手续(包含市政、园林、交警、城管、管线、电力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网络数据对接工作(****中心一卡通、城泊系统、ETC 系统等)。前述全部工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租赁期内,承租方须服从出租方管理,并遵守以下相关规定:
(1)出租标的所在院区内有出租方自用停车场地,承租方须统一负责整体院区的车辆进出、道闸及识别系统的管理与维护。
(2)承租方应当诚信文明经营,负责租赁场地日常安全管理及环境卫生管理,落实防火、防盗等安全管理义务;若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租赁期内,承租方须向出租方提交停车场管理制度及各项应急预案。租赁场地内发生非出租方原因造成的各类事故(包括但不限于车辆丢失、刮擦、交通事故、人员意外伤害等),以及由此引发的经济纠纷、法律责任,均由承租方负责处理;如因此造成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承租方须按相关部门要求办理停车场登记、备案、变更及年审手续,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承租方须负责出租标的停车设施(含机械车位)的维修及保养。
(5)承租方应当遵守政府部门关于停车场管理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及减免政策。针对新能源车辆、就医燃油车辆停车管理、停车计费方式调整等政策要求,承租方须严格遵照执行。承租方不得向出租方的医疗急救车、警车、军车、消防车、市政垃圾运输车辆(含医疗垃圾、生活垃圾)、定点现钞武装押运车等车辆收取停车费。承租方须对本部停车场地实行半小时内免费停车,对北区停车场地实行1小时内停车免费,前述停车场地免费停车政策与物价部门出台的优惠政策可不予叠加享受。若承租方存在违规经营行为,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责任)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承租方须负责标的内所有车辆的有序停放。如遇出租方开展大型检查、会议等活动时,承租方应当无条件配合出租方的统一管理及调度安排。
(7)停车场地实行24小时专人值守管理制度。承租方须严格按照《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停车场地管理在岗人员要求》要求(详见公告附件)配置停车场管理人员、落实岗位值守时间,调整人员在岗值守时间应当事先取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还须配备一名停车场地专职资料员,负责每日向出租方报备停车场运营相关情况、本部及北区停车场文档材料管理、停车场年检、年审等相关工作。
(8)租赁期内,出租方依据《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车管员服务质量考核表》(详见公告附件)对承租方开展季度考核。承租方一年内累计两次考核得分低于80分(不含80分)的,出租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并扣除承租方全部履约保证金。
(9)承租方负责组织停车场地全体工作人员开展消防培训,每年培训不少于2次,相关培训资料应留存备查,出租方有权不定期抽查。
8、《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装修、改造、设施、设备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并保证其完好性,并将租赁场地在合同终止后1日内交还出租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9、承租方自《竞价结果通知单》出具之日起,2个工作****中心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接出租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10、竞价保证金不得由他方代缴。
11、其他未尽事宜参见所附《租赁合同》(式样)。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于本公告期****中心“皖e云”系统(网址:https://****.com.cn),线上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并按本公告约定交纳竞价保证金(不计息),意向承租方须将竞价保证金****中心收款银行账户,意向承租方经资格确认、交纳全部竞价保证金并通过出租方资格审核后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及线上确认保证金交纳详见“皖e云”系统“****中心”——“用户指引”。
2、意向承租方线上办理承租登记手续时,须通过“皖e云”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提交材料要求:所有材料扫描原件提交至“皖e云”系统,并保证提交材料内容完整、清晰可辨):
(1)意向承租方为法人(含分支机构)或其他组织的,须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者(负责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经办人的身份证,公司章程、组织章程或合伙协议等,意向承租方同意承租的内部决策文件(或同意承租的内部决策文件及批复文件);
(2)意向承租方须提交《现场勘查确认单》(现场勘查人与申请承租登记的意向承租方须为同一主体);
(3)意向承租方须自行下载并签署《线上一次性报价须知、操作指引、报价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
(4)意向承租方须至少提交1个自2023 年1月1日(含)以来的单体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停车场地或单体经营不少于400个停车位经营业绩的证明材料:
①如经营场地为自有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及对应场地权属证明文件;若营业执照登记日期早于2023年1月1日,须补充2023年1月1日(含)后仍有经营的相关证明材料。
②经营场地非自有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及对应租赁合同,合同主体和登记的意向承租方须为同一主体,且合同租赁期满日须在2023年1月1日(含)之后。
③意向承租方提交单体经营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停车场地或单体经营不少于400个停车位经营经验的证明材料时,须同步提交经营面积或经营车位数证明材料,可提供不动产权证附图、测绘报告、租赁合同明确标注经营面积或车位数条款等材料;
(5)本公告“承租方资格条件”、“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栏要求的相关资料。
该项目挂牌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中心将意向承租方材料报送至出租方审核,通过出租方审核的意向承租方,获得竞价资格;未通过出租方审核的意向承租方,无法获得竞价资格,其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在该项目竞价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不计息)。
3、承租方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中心将承租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扣除产权交易费用后的剩余款项转入出租方指定账户(不计息)。未能被确定为承租方且不涉及竞价保证金扣除情形的,****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全额竞价保证金(不计息)。
4、***网络竞价(一次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意向承租方在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后,****中心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与线上一次性报价:
(1)只有1家意向承租方报价(且不低于起始价),则确定该意向承租方为承租方,本标的协议成交;
(2)最高报价者为1家,则确定最高报价者为承租方;
(3)最高报价者为2家及以上,则按照“价格相同、报价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最先报出最高价的为承租方。
5、为保护出租方的合法权益,保护真实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出租方再次作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竞价保证金,即视为对本次招租事项充分了解并完全接受标的全部情况。非因出租方的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出****中心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竞价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承租方提供虚假材料经查实确认的;
(2)意向承租方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3)意向承租方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后,未在线上一次性报价中报价导致项目未成交的;
(4)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及《租赁合同》的。
承租方资格条件 1、凡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且具备至少1家自2023年1月1日以来的,单体经营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停车场地或单体经营不少于400个停车位经营业绩的法人(含分支机构)、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租;
2、不接受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参与竞租;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6-09-08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1个自然日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处置方案 报价方式 一次报价 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否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 否 保证金设定 交纳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保证金订单支付时间为准) 保证金金额 200万元 -
标的资产信息
其他资产 标的状态 其他 -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联系人 郑娅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51-****1627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与烟****广场 -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租赁合同(式样).pdf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车管员服务质量考核表.pdf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停车场地管理在岗人员要求.pdf《线上一次性报价须知、操作指引、报价承诺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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