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人民医院干粉灭火器及箱体询价采购项目
各潜在供应商:
根据我院工作实际,需要对干粉灭火器及箱体进行采购遴选供应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苍溪县人民医院干粉灭火器及箱体采购项目
2.通用要求:本次采购的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符合GB4351-2023《手提式灭火器》新国标要求,且生产日期在2026年2月1日后。所有干粉灭火器均满足灭火级别、喷射性能、压力、材质、标识等强制性要求,具备完整 3C 认证与合格证明,瓶身颜色必须统一为R03大红色。
3.质保要求:验收之日起质保一年,要求全新正品,同类型产品要求同一批次,不接受翻新、充装、过期产品。
4.清单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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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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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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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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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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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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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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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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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kg/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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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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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GB4351-2023《手提式灭火器》新国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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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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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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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kg/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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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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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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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挂式干粉灭火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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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kg/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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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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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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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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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XF 139-2009《灭火器箱》要求
适用放置 2 具 5kg手提式灭火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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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供应商的报价是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验收价格,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6.以上产品单价含税费、运输费、搬运费、安装费等全部费用;
7.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8.入围供应商数量:1家。
9.结算方式:采购人收到增值税发票当月作为第一个月于3个月内以银行转账方式付请货款。成交供应商未按约定提供发票的,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视为违约。
10.本项目预算金额:33710 元,最高限价:33710 元。
11.供货时间:7日内完成。
12.配送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出具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及遴选时间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16日至2026年4月20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遴选时间: 2026年4月21日上午10:00(逾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遴选资格)。
3.遴选地点:苍溪县人民医院行政楼四楼信息科会议室。
四、询价文件要求
1.供应商递交的询价文件须装订成册并密封,封面和密封袋上需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所有材料需加盖供应商鲜章);
2.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
6.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7.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承诺函;
8.近三年内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9.售后服务承诺(明确质保时间、响应时限等相关内容);
10.报价表(需明确产品单价、总价,加盖公章)。
五、注意事项
1.特别提醒:请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问内报名,超出规定时问的报名不予接收。
2.采购询价小组将对报名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择优确定最终参与遴选名单(不少于3家),未通过审查,原因不作解释。
3.本次公告在苍溪县人民医***网站公示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六、联系事宜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需提交营业执照、介绍信、委托人身份证。
2.报名地点:苍溪县人民医院行政楼一楼保卫科
3.联系地址:****路****号 点击查看。
4.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135****6646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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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19bid.com/view/15529/k5dgj50BXr5-c_nqq4t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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