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卫校采〔2026〕28号
根据学校采购管理相关制度,结合学校采购计划,现对学校中药种植园药材种植项目进行采购,诚邀符合项目要求的商家参加竞选。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四川省宜宾卫生学校中药种植园药材种植项目。
2.项目限价:综合限价59590元。商家报价为综合报价,报价包含人工费用、苗木运输、装卸、栽植、支撑、营养土、场内转运、养护费、税费等一切费用。
3.项目期限:中选公示结束后10个日历天内。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1.项目内容:为进一步丰富学校中药种植园药材种类,充分发挥中药种植园的中药文化载体与科普教育基地核心功能,****中心儿童提供一个安全有趣的户外自然课堂,学校将采购一批中药材种苗种植到中药园内,具体中药材种类及要求详见附件2报价单;同时对园内原有药材按消防要求进行移栽、保活。
2.供货要求:(1)中选商家供货栽种前必须联系学校,按学校要求提交中药种植园药材种植设计图,并符合学校对项目方案完整性和可实施性的审核要求。附件报价单中所列货物技术参数及要求,应在学校审核环节同步提供实物样品(供货时须随车提供调出地植物检疫机构出具的《植物检疫证书》(一车一证),证书在有效期内,随货同行备查。无法提供的,采购方有权拒收。苗木不出县的,提供产地检疫合格证或苗木出圃证明;苗木跨县调运的,必须提供《植物检疫证书》(一车一证)),待学校确认货物后,方可进行药材种植。
(2)中选商家须提供健康、完整的货物,货物本身质量问题以及运输过程中的损坏,中选商家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中选商家负担,运输及搬运过程的安全由中选商家负责。
3.养护期6个月,自栽植完成并经校方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养护期内出现死苗,由供方按同品种同规格免费补植,补植次数不超过2次;补植后养护期顺延3个月。
三、竞选资质及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中药材种苗销售等相关资质的合法商家,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银行信用等级,提供承诺函(见附件1),加盖公章。
3.提供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不是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本人参加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见附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本次招选不允许联合体参选。
四、参选方式
1.公告时间:2026年10月14日至2026年10月20日16时00分。
2.勘察时间:2026年10月20日上午10时00分学校统一组织现场勘查,参选商家按时到下方报名地址参加,因未参加勘查而导致的后果由商家承担。
3.参选时间:2026年10月20日上午9时00分至2026年10月20日下午16时00分止(具体时间:上午9:00-11:50,下午14:30-16:00),参选单位在此段时间内将资质材料、承诺函和报价单交四川省宜宾卫生学校采购部门(图书馆314室)。
注:资质材料、承诺函需加盖鲜章但不密封,进行现场资格初审;报价单需加盖鲜章并密封。
4.评选方式:学校于竞选截止日起3个工作日内组织评比小组按程序开始评选,在完全满足资质条件和响应采购公告要求的情况下合计报价最低的为中选商家。(报价相同时,通过随机抽选的方式确定商家)
五、竞选须知
1.竞选商家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不得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中选后不得转包、分包。
2.履约保证金:中选商家在合同签订前,须向学校缴纳该项目中选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项目验收通过后经商家申请学校无息退还。
3.本项目中提及的所有货币金额均指人民币。
六、验收及付款方式
1.商家栽种完成后,由校方组织人员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以完全满足项目采购公告及附件要求且满足学校实际使用需求为准。
2.在通过学校第一次验收后,中选商家提供正式发票,学校支付至中选金额的80%;项目养护期结束后,项目通过第二次验收后,中选商家提供本单位正式发票,学校支付剩余的20%。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四川省宜宾卫生学校采购部门负责解释。
项目咨询联系人:学校采购部门(图书馆314室)王老师、李老师,联系电话:0831-***6050。
八、报价单详见附件。参选单位必须按公告附件格式进行报名。
附件: 附件1:承诺函.docx
附件2:报价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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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19bid.com/view/15160/yhwDNaEBLRKCxEZf-l6k.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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