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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市中区人民医院消防维保服务采购公告

2026-08-11招标公告-公告竞争性谈判四川 - 乐山市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医院消防维保服务采购
项目预算 9.5万
省份/直辖市 四川 所属地区 乐山市
采购单位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医院 项目联系方式 135****6774
更多联系方式 180****2500 189****8432 万达 180****2800 更多联系方式(18个)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各潜在供应商:

根据医院工作相关要求,兹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乐山市市中区人民医院消防维保服务项目院内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乐山市市中区人民医院消防维保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DHXJ-202631

三、项目预算:

预算9.5万元/年,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其中维保服务5万元;消防设施4.5万元<消防设施为按实结算,含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旧设备回收处置及售后服务等全部费用,包干价>)

四、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本项目产品相应经营范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有相关的消防设备销售、维护、维修经营执照。

6.操作人员具备消防设施操作员维保作业证。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报名文件: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售后服务承诺;

五、消防维保采购需求

(一)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1、服务范围

(1)完成乐山市市中区人民医院现有、改造及后续可能补充建设完善的消防系统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2)协助采购人完成全院区消防系统设备整体风险隐患排查、问题缺陷整治等。

(3)突发消防事件的情况下为采购人提供必要协助。

(4)协助采购人完善消防档案建设。

2、消防维护保养范围

维护保养的消防系统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火灾自动报警联动控制系统;

2.消防广播系统;

3.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

4.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5.泡沫灭火系统;

6.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

7.自动扫描射流灭火系统;

8.自动防火门和防火卷帘系统;

9.防排烟系统;

10.厨房细水雾灭火系统;

11.自动气体灭火系统;

12.消防应急照明和安全疏散指示;

13.消防供配电、备用电源系统;

14.余压监控、电气火灾监控、电源监控系统;

15.乐山市市中区人民医院院内其它所有消防相关的系统、设施、设备。

3、消防维保服务内容及要求

(1)消防巡查、检查、测试

1)每月进行一次例行检查

2)供应商每月派人到采购人院区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进行运行检查,进行系统日常保养。确保报警系统的正常、灵敏、精确。

3)确保稳压泵、增压泵等所有相关设备运作正常,各消防水箱功能正常。

4)对消防系统进行末端试水,室外消防栓抽查检查。确保室内外消防栓完好,测试消防水出水状况符合消防规定。

5)发现消防系统隐患并在24小时内排除修复。发现重大隐患立即通报采购人管理机构并采取应急措施。

(2)每月进行一次常规检查

1)每月进行一次模拟火警,分区测试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手动报警按钮、消火栓按钮、探测器及相关报警器动作情况,数量不少于总数的10%,一年内全面测试到位。

2)每月一次对报警系统进行联动检查测试。

(3)每月一次对消防水系统进行联动检查测试

1)在火灾自动报警控制主机手动盘上远程启动消防泵。

2)测试顶层消防栓出水是否正常。

(4)在有院方相关工作人员参与的情况下,每季度进行一次各系统的功能测试、保养

1)测试各系统功能是否符合规定。特别是重点部位的手动报警系统,烟感、温感报警器报警精确度达100%。消防出水水量充裕,水压正常,水质良好。

(5)每年进行一次各系统的全面检测及试验,并就测试情况出具测试报告。全面检测及试验内容包括: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包括火灾自动报警主机的声、光显示和所有外设警示设备功能;火灾探测器和手动报警按钮的动作及确认灯显示;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进行火灾系统控制器的各种测试。

②检查指示灯能否正常发光,灯丝是否断开、手动报警按钮是否破损、开关是否正常,按下报警按钮时,应能报警。

③报警装置:当发生火灾或按下手动报警按钮时,应能启动报警装置,发出报警信号为正常。

④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输入信号设备的输入信号检查。

⑤对备用电源供电系统进行三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测试。

⑥对室内消火栓系统联动功能测试。

⑦事故广播系统联动功能测试。

2)消火栓灭火系统检查测试

①对消防水箱、消火栓、水泵组、压力控制器、水泵接合器等消防设施进行外观检查,检查是否处于完好状态。

②检查消防水池水位水质、各阀门的启闭状态是否符合要求。

③启动主泵和备泵,检查控制功能、电机转向和水泵加压情况及信号是否正常。

④用消火栓按钮报警,检查报警控制器能否接受报警信息。

⑤***网水压。

3)消防广播、消防对讲系统检查测试

①****楼进行语音播放:检查音源,监听现场广播音量是否符合要求。

②****中心对讲:用消防电话拨打分机电话,检查通话功能,应清楚、无噪音。

③全部开启广播,检测功放负载能力。

④模拟火灾状态下进行紧急广播。

4)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检查测试

①电源切换试验。

②外观完整。

5)消防自动喷淋系统

①巡检三个院区的供水总控制阀、湿式报警控制阀组、压力控制器、喷淋泵、水流指示器、信号阀及其它阀门管道是否正常(包括设备外观、功能)以确保系统处于无故障状态;防止跑、冒、滴、漏发生。

②检查水池水位,若发现水位下降应及时处理。

③进行放水试验、检查湿式报警阀组、水流指示器是否符合工作要求,系统压力变化是否符合要求,并记录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反馈至报警控制器的报警信号等。

④喷啉水泵每月启动运行一次,当水泵为自动控制启动时,每月仿真自动控制的条件启动运转一次。

⑤检查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信号装置是否符合要求。

6)备用电源系统:密切配合管理单位做好常规的检查维保工作。按要求做好与消防系统联动有关联的相关内容:

①检查备用电源电池是否符合相关规范标准。

②定时检查备用电源电池储存放电状况是否正常。

(6)泡沫灭火系统

1)每月应对系统进行检查,并认真记录,检查内容及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对低、中、高倍数泡沫产生器,泡沫喷头,固定式泡沫炮,泡沫比例混合器(装置),泡沫液储罐进行外观检查。

②对固定式泡沫炮的回转机构、仰俯机构或电动操作机构进行检查。

③泡沫消火栓和阀门的开启与关闭是否灵活、有无锈蚀。

④压力表、管道过滤器、金属软管、管道及管件不应有损伤。

⑤对遥控功能或自动控制设施及操纵机构进行检查。

⑥查看储罐上的低、中倍数泡沫混合液立管有无锈渣。

⑦动力源和电气设备工作状况是否良好。

⑧水源及水位指示装置是否正常。

2)每半年除储罐上泡沫混合液立管和液下喷射防火堤内泡沫管道及高倍数泡沫产生器进口端控制阀后的管道外,对其余管道进行全部冲洗,清除锈渣。

3)每两年应对系统进行检查和试验,并应认真记录;检查和试验的内容及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对于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中的液上、液下及半液下喷射、泡沫喷淋、固定式泡沫炮和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进行喷泡沫试验,并对系统所有组件、设施、管道及管件进行全面检查。

②对于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可在防护区内进行喷泡沫试验,并对系统所有组件设施、管道及管件进行全面检查。

③系统检査和试验完毕,应对泡沫液泵或泡沫混合液泵、泡沫液管道、泡沫混合液管道、泡沫管道、泡沫比例混合器(装置)泡沫消火栓、管道过滤器或喷过泡沫的泡产生装置等用清水冲洗后放空,复原系统。

(7)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

1)瓶组系统储气瓶组、储水瓶组

①查看外观应完好,无变形、渗漏、锈蚀和其他机械损伤;安装应牢固,瓶组支架、框架应无松动,连接管应无变形、裂纹及老化现象;储气瓶组(储气容器、容器阀或释放阀、安全泄放装置、压力显示装置、驱动装置等)、储水瓶组(储水容器、安全泄放装置、瓶接头及虹吸管等)组件应完整,铭牌应清晰。

②查看瓶组的机械应急操作装置,与保护场所对应的标识应明显,并应有铅封的安全销或保护罩。

③称重检查:按储水容器,查看储水容器水位和储气容器内氮气或压缩空气的储存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④定期保养方法:储水容器内的水应按产品制造商的要求定期更换。

2)喷头

①查看喷头选型应正确,外观应无变形、损坏、漏水,周围应无遮挡物、无附着物和悬挂物;开式喷头喷嘴应无堵塞,闭式喷头热敏元件应无破损。

②查看备用喷头数量,其数量不应少于总数的1%,且每种型号均不应少于5只。

3)细水雾灭火系统联动功能测试

①开式系统联动功能测试:进行实际细水雾喷放试验时,模拟两个独立的火灾报警信号启动系统,分区控制阀、泵组或瓶组应能及时动作并发出相应的动作信号,系统的动作信号反馈装置应能及时发出系统启动的反馈信号,防护区或保护场所的入口处的声光报警装置和系统动作指示灯应动作,相应防护区或保护对象保护面积内的喷头应喷出细水雾。当无法进行实际细水雾喷放试验时,可关闭分区控制阀后的阀门,手动开启泄放试验阀,进行模拟细水雾喷放试验。

②闭式系统联动功能测试:打开试水阀,动作信号反馈装置(压力开关)应能直接联锁泵组及时启动并发出相应的动作信号,系统的动作信号反馈装置应能及时发出系统启动的反馈信号。

③系统启动时,应能联动切断带电保护对象的电源,并应能同时切断或关闭防护区内或保护对象的可燃气体、液体或可燃粉体供给等影响灭火效果或因灭火可能带来次生危害的设备和设施。

④火灾报警联动控制系统应能远程启动水泵或瓶组、开式系统分区控制阀,并应能接收水泵的工作状态、分区控制阀的启闭状态及细水雾喷放的反馈信号。

(8)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系统

1)灭火装置

①查看外观应完好,无锈蚀,无变形及其他机械性损伤,安装应牢固,周围无遮挡物或障碍物。

②操作系统控制主机或现场控制箱,灭火装置(自动消防炮、喷射型自动射流灭火装置)俯仰和水平回转应灵活,转向应准确,反馈信号应正常,动作时在设计规定的回转范围内与周围的构件无触碰。采用角度仪测量,操作角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水平回转角应不小于180°,最小俯角应不大于-90°,最大仰角应不小于+30°)。具有直流-喷雾转换功能的灭火装置,转换功能应正常。

2)控制主机

①查看控制主机外观应完好,无明显的机械损伤;安装应牢固,不应倾斜;外部线路应无缺损,接线端子应无松脱,线标端子标识应清晰,外部接口接触良好;接地应牢固,永久性标识明显。

②通过面板指示灯、提示音和文字等方式查看控制主机指示灯、显示屏、音响器件等应完好有效,开关和按键操作机构灵活可靠,功能标注清晰。

③控制功能测试:使系统控制主机处于手动控制状态,消防水泵控制柜处于自动状态。手动操作消防水泵远程启动,查看消防水泵的动作及反馈信号应正常,消防水泵远程启动后应在水泵控制柜上手动停止;手动操作每台自动控制阀的开启、关闭,查看自动控制阀的启、闭动作及反馈信号应正常;手动操作每台灭火装置(自动消防炮和喷射型自动射流灭火装置)俯仰和水平回转,查看灭火装置的动作及反馈信号应正常,且在设计规定的回转范围内与周围构件应无触碰;对具有直流-喷雾转换功能的灭火装置,手动操作检验其直流-喷雾动作功能应正常。在自动控制状态下,控制主机应能按设定程序控制灭火装置动作,应具备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其它联动控制设备自动通信的功能;在自动方式下,手动插入操作优先。

3)现场控制箱

①查看控制箱外观应完好,无明显的机械损伤;安装应牢固,不应倾斜;永久性标识明显。控制箱应便于现场手动操作,具有防误操作的措施,并应能观察到灭火装置动作。

②通过面板指示灯、文字等方式查看控制主机指示灯、显示屏等应完好有效,开关和按键灵活可靠、功能标注清晰。

③控制功能测试:使现场控制箱处于手动控制状态,消防水泵控制柜处于自动状态。操作现场控制箱,控制箱应能控制自动消防炮或喷射型自动射流灭火装置的水平、俯仰回转动作、射流状态转换,应能控制自动控制阀的开启和关闭,应能远程启动消防水泵,并能显示消防水泵、自动控制阀等的状态。在自动方式下,手动插入操作优先。

4)模拟末端试水装置

①查看末端试水装置外观应完好,安装应牢固,标志应清晰,安装位置应便于检查、试验,应有相应排水能力的排水设施;末端试水装置的出水,应采取孔口出流的方式排入排水管道。

②查看末端试水装置的设置,***网最不利点处应设模拟末端试水装置,模拟末端试水装置的组件(探测部件、压力表、自动控制阀、手动试水阀、试水接头及排水管)应完整。

③使系统处于自动控制状态,在模拟末端试水装置探测范围内放置油盘试验火,用秒表计时,系统应能在规定时间(自动消防炮不大于60s,喷射型、喷洒型自动射流灭火装置不大于30s)内自动完成火灾探测、火灾报警、启动消防水泵、打开该模拟末端试水装置的自动控制阀。打开手动试水阀,查看模拟末端试水装置出水的压力和流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5)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联动功能测试

①使系统处于自动控制状态,在系统保护区内的任意位置上放置油盘试验火,系统控制主机在接到火警信号、确认火灾发生后,声、光警报器应动作、火源部位视频监控记录应启动,应能启动相应的灭火装置自动瞄准火源、启动消防水泵、打开相应的自动控制阀、启动灭火装置射流灭火;系统动作后,控制主机上消防水泵、水流指示器、自动控制阀等的状态显示应正常;系统的火灾报警信息应传送给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应按设计要求完成有关消防联动功能。自动消防炮灭火系统和喷射型自动射流灭火系统应至少有2台灭火装置对火源扫描定位,并应至少有1台且最多2台灭火装置自动开启射流;喷洒型自动射流灭火系统发现火源的探测装置对应的灭火装置应自动开启射流,且其中应至少有一组灭火装置能进行射流灭火。移除试验火,控制主机应能延时关闭自动控制阀,自动消防炮灭火系统和喷射型自动射流灭火系统不小于5min,喷洒型自动射流灭火系统不小于10min;再放置油盘试验火,系统应能再次启动。

②当系统不能进行充水或喷射试验时,可关闭消防水泵出水总管控制阀、打开消防水泵试水管上的试水阀进行测试,完成自动跟踪定位灭火模拟动作,此时水流指示器不会动作。

(9)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消防电源监控系统)

1)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①维护保养内容:

A.外观及工作状态

B.监控报警功能

②检查、测试方法和要求:

A.查看外观无腐蚀、涂覆层脱落和起泡现象,无明显划伤、裂痕、毛刺等机械损伤;探测器安装应牢固无明显松动;探测器工作指示灯工作正常,通过面板指示灯、提示音和文字等方式查看独立式探测器指示灯、显示屏、音响器件等应完好有效。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负载侧的中性线不应与其他回路共用,且不应重复接地;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应采用产品配套的固定装置固定在保护对象上。

B.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器监控报警功能测试:采用剩余电流发生器对探测器施加报警设定值的剩余电流,用秒表计时,探测器的报警确认灯应能在30s内点亮并保持至复位。使探测器与外接的传感器之间的连接线发生断路或短路,探测器应能向与其连接的电气火灾监控设备输送故障信号。探测器的报警值应设定在20mA〜1000mA之间,在报警值设定范围内,报警值与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设定值的5%;实时显示剩余电流值功能探测器的显示误差不应大于5%。

C.观察电气火灾监控设备,应能接收报警和故障信息,发出声、光报警信号,显示发出报警信号探测器的报警值,记录报警时间;探测器的地址信息应与竣工图标识、电气火灾监控设备显示、图形显示装置相对应。

③定期保养方法:

A.紧固探测器接线部分。

B.采用专用清洁工具清洁表面灰尘、污渍。清洁后应将剩余电流、温度显示值标定到实际测量值。

2) 电气火灾监控设备

①维护保养内容:

A.外观及工作状态。

B.监控报警功能、故障报警功能、自检功能、消音功能、复位功能、信息显示与查询功能、电源自动转换功能等基本功能。

②检查、测试方法和要求:

A.查看监控设备外观应完好,无明显的机械损伤;安装应牢固,不应倾斜;外部线路应无缺损,接线端子应无松脱,线标端子标识应清晰,外部接口接触良好;接地应牢固,永久性标识明显。

B.通过面板指示灯、提示音和文字等方式查看监控设备指示灯、显示屏、音响器件等应完好有效,开关和按键灵活可靠,功能标注清晰。

C.电气火灾监控设备监控报警功能测试:结合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功能测试,查看监控设备,应能接收来自探测器的监控报警信号,发出声、光报警信号,指示报警部位,记录报警时间,并予以保持,直至手动复位;手动消音后,再次模拟一个报警信号,监控设备应能再次启动。监控设备应能实时接收来自探测器测量的剩余电流值和温度值。

(10)余压监控系统

1)对前室/合用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封闭避难层(间)、****楼梯间/****楼梯间与走道之间的压差进行监测,并通过控制加压送风量调节余压值的监控系统。

2)前室、封闭避难层(间)与走道之间的压差应为25Pa〜30Pa。

3)楼梯间与走道之间的压差应为40Pa〜50Pa。

(11)对上述全面检查测试中发现的问题故障及时组织维修更换,排除故障。对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应立即报告院方相关人员,同时采取应急措施。

(12)其他相关消防系统设备维保内容。

4、故障抢修:供应商接到采购人的故障通知书或电话通知时,应在30分钟内立即派员对故障进行排查。一般故障应立即排除,重大故障应在24小时内修复。当超过2天尚无法修复故障时,需书面通知采购人并增加日常管理人员与采购人工作人员一同作好维修期间的安全防范,同时增加技术力量,尽快修复故障。

5、维保记录:供应商应按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要求做好相应维保记录,并按要求和规定定期不定期向采购人提供送达维保服务资料。维保服务材料包含但不仅限于月度巡查检查检测记录,故障记录、维修记录等。(维保记录内容详见下列附表)

6、供应商派往现场维护保养人员应持有有效的人员资格证书,可供采购人随时查看。

7、供应商应确保其维保范围内的消防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发挥应有作用。

8、供应商须依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执业准则,开展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术服务活动,对维护保养质量负责。

9、供应商根据维护保养对象的具体情况,拟定具体的维护保养方案,明确项目负责人,至少指定1名以上执业人员负责实施。执业人员维护保养时须如实认真填写维护保养记录。

10、供应商须按照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内容、程序、周期等要求,对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建筑消防设施开展检查、维护、保养、测试等技术服务。

11、供应商每月对承担维护保养的建筑消防设施至少进行1次全面检查测试。月度检查测试书面报告应当按规定送达采购人。

12、供应商须每年对承担维护保养的建筑消防设施按规定进行全面检查测试,检查测试结果应形成书面材料送达采购人。

13、供应商对故障零部件提供临时备件,保障消防设施能够在紧急状态下发挥作用;对故障零部件确需更换的,应向采购人提出建议,并出示更换部件报废证明。

14、对采购人值班和管理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建议指导。

15、供应商须承担在服务期间由自身原因造成人员、设备事故的全部责任。

16、本项目要求与消防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不一致时,按消防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服务要求内容

1.人员要求:(以下所投入的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及为供应商本单位在职人员的证明材料)

(1)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

(2)供应商应派遣至少1名持有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证书的人员进行消防维保和故障处理。

2.供应商应按国家消防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和行业的标准规范的要求完成本项目消防系统设备维保全部内容,保证服务、货物、零配件等质量合格并符合国家、行业和采购要求。

3.本项目中如涉及到高空作业、电力等工作时内容,操作人员必须持相应的特种作业证进行作业。

4.供应商成交后应为本项目所配备的技术操作人员购买意外险。

5.供应商不得在维护保养、检查测试中弄虚作假或严重不负责任。

6.供应商须按规定落实维保和故障处理的工作制度,如因供应商未按标准要求落实相关工作导致未发现问题,或发现问题未及时通知采购人修复,擅自违规操作造成相关问题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负责整改直至系统设备设施恢复正常。

7.供应商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遵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及采购人相关规章制度,施工期间的安全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施工质量符合采购人实际需求。

8.依法需要检定或校准用于建筑消防设施测试的仪器设备,供应商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检定或校准。

12.供应商不得擅自覆盖或删除消防控制室消防设备的监控信息、故障信息和运行状态信息,当存储信息超过设备设计容量时,记录备份后方可覆盖。

(三)商务要求

1、参与本项目维保人员的劳动合同关系由成交人全权负责,如发生任何劳动纠纷和仲裁由成交人全部负责。

2、成交人在维保服务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并遵守行业安全操作规程,对产生的安全责任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3、付款方式:合同盖章生效后,乙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增值税普通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4、合同签订后立即生效。

六、消防设施采购需求

(一)采购清单

新院区过期、损坏或不符合现行标准的消防设施器材统一更换(具体更换清单及规格型号由院方根据现场排查情况另行提供,供应商据此进行报价和供货,按实结算)

货物要求:供应商所供消防产品须为全新原厂正品,具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f认证)、产品合格证及第三方检测报告。杜绝三无产品、劣质产品及翻新产品。

生产日期要求:所供货物生产日期须为送达甲方时三个月内生产的产品。

具体清单:详细更换清单、规格型号及数量由院方根据现场实际排查情况另行提供,供应商须据此进行报价和供货。报价时须明确各单项产品的品牌、规格型号、单价及数量。

序号

设备及器材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单价

备注

1

应急照明主机

36v

个

2

疏散指示牌

36v

个

3

安全出口

36v

个

4

吸顶应急灯

36v

个

5

应急筒灯

36v

个

6

应急面包灯

36v

个

7

应急单管荧光灯

36v

个

8

应急广播主机

24v

个

9

应急广播扬声器

24v

个

10

防火门监控主机

24v

个

11

电动闭门器

24v

个

12

门磁

24v

个

13

消防电源监控主机

24v

个

14

电源监控模块

24v

个

15

电气火灾监控主机

24v

个

16

电气火灾监控模块

24v

个

17

消防电话主机

24v

个

14

消防分机电话

24v

个

15

液位显示仪

24v

个

16

液位探测器

24v

个

17

室内消火栓

DN65

个

18

消防水带

DN65

个

19

水带接口

DN65

个

20

消防水枪

DN65

个

21

消火栓箱

DN65

个

22

室外消火栓

DN100

个

23

干粉灭火器

4KG

个

24

干粉灭火器

5KG

个

25

二氧化碳灭火器

2KG

个

26

二氧化碳灭火器

3KG

个

27

七氟丙烷瓶体检测

#

个

28

七氟丙烷药剂充装

#

个

29

放气指示灯

24V

个

30

紧急启停按钮

24V

个

31

气体灭火主机

24V

个

32

编码感烟探测器

24V

个

33

编码感温探测器

24V

个

34

手动报警按纽

24V

个

35

声光报警器

24V

个

36

各类报警模块

24V

个

37

消防报警主机

24V

个

38

CRT显示器

24V

个

39

主机电池

24V

个

40

总线盘

24V

个

41

多线盘

24V

个

42

消防水炮

35米

个

43

消防水泵接合器

地上式

个

44

水喷淋(雾)喷头

DN25

个

45

百叶风口

#

个

46

排烟防火阀

#

个

47

风机控制柜

380V

个

48

消防主机电源盘

24V

个

49

消防主机主板

24V

个

50

消防主机回路板

24V

个

51

闸阀

DN100

个

52

闸阀

DN150

个

53

闸阀

DN200

个

54

止回阀

DN100

个

52

止回阀

DN150

个

53

止回阀

DN200

个

54

泄压阀

DN100

个

55

泄压阀

DN150

个

56

泄压阀

DN200

个

57

水流指示器

DN150

个

58

信号蝶阀

DN150

个

59

湿式报警阀

DN150

个

60

常用压力表

0-15Mpa

个

61

自救式逃生面具

TZL 30B

个

62

水基型灭火器

3KG

个

63

灭火器箱

4*2

个

64

灭火毯

1.2*1.2

张

65

直流水枪

DN65

个

(二)商务要求

1、交货周期:自接到甲方供货通知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货物的供货、安装及调试,并通过院方验收,卸货至院内指定区域;

2、运输责任:运输、装卸、搬运全部费用由供应商承担,运输途中破损、受潮、变质的货品由供应商无条件免费补发更换;供应商承担运输、装卸过程中的一切风险;

3、送货及安装要求:

(1)供应商负责将货物运输并卸载至甲方指定地点;

(2)供应商须免费提供安装调试服务,确保更换后的消防设施运行正常;

(3)更换下来的旧消防器材由供应商统一回收处理,不得遗留现场。

(4)现场验收:货物送达后,由院方组织现场逐项验收。核对采购清单、产品规格型号、品牌、数量、质量及合格证明文件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院方有权拒收:

1)擅自变更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的;

2)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或验收要求的;

3)无产品合格证、CCC认证标志等必备标识的;

4)提供或夹带假冒伪劣、过期、翻新产品的;

(5)不合格处置:验收不合格的货物,供应商须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更换并重新提交验收,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承担全部往返物流成本;

(6)质量责任:凡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安全事故,全部法律、经济责任由供应商承担;甲方有权无条件退货、扣款,造成院方损失的供应商全额赔偿;

(7)质保及售后服务要求:

1)质保期:自货物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灭火器质保期不低于2年,声光报警器、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识等设备质保期不低于3年;其他消防器材质保期不低于1年;

2)质保内容: 质保期内,非人为因素造成的产品质量问题,供应商应免费提供包修、包换、包退服务;

3)响应时效:接到院方故障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响应并安排处理;若48小时内无法修复,须免费提供同档次替代产品供院方临时使用,直至故障排除;

(7)付款方式:供应商送货同步出具加盖公章的出库明细单、对应合规增值税发票;医院完成验收无误后,自收到完整票据资料起30个工作日内对公转账支付全款;

(8)报价包含所有成本:货物供应、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旧设备回收、税费、售后等全部费用,无隐形加价;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4.5万元。

注:(1)以上项目采购要求供应商必须完全响应,否则不予参加报价,并在合同中约定;其余未尽事项经双方协商后在合同中约定。

(2)以上项目采购要求供应商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请在报名时与报名资料一起提交。

(3)供应商若因自身原因无法签订合同(即放弃成交)或在合同履行期间不能按照本次采购要求履行所有投标承诺视为违约,将承担违约责任并进入医院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加本院任何采购活动。

七、参加本次项目采购的有效供应商数量:

三家及以上;邀请方式:***网(https://www.****.cn);本项目若有补遗或更正***网上发布,请参加询价的供应商随时关注;若因以上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八、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参与。

九、报名要求:凡有意参加询价的供应商须在2026年8月11日至2026年8月13日17:00时前将以上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法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供应商廉洁诚信承诺书、报名表(如下表)合并为一份PDF扫描文件(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司鲜章)发送至邮箱:36****@****.com,注意邮件标题为投标公司名称+项目名称,同时通过该公告下方本项目采购文件下载处自行下载该项目采购规定的文件模板。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将上述资料发送至该邮箱的,视为放弃本次报名不能参与本次投标。

报名表

参与询价供应商名称

授权代表名称

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包含项目编号)

邮箱

备注

(该处还需盖公司鲜章)

十、本项目院内询价评审时间及地点:截止到本项目报名时间,报名有效供应商满足至少三家时,于2026年8月17日15:00时按照医院采购流程,组织院内评审专家在纪检监督下进行评审、推荐成交供应商。注意本项目报价次数有2次,以第2次报价函的报价为最终报价,且消防维保服务+消防设施两者报价总和的最低报价为最终中标价。报价函的格式于竞争性谈判时通过邮件发送给各有效报名供应商,请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文件要求返回报价单,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报价单按要求返回的,视为放弃本次询价采购。

十一、采购结果公告:评审专家根据符合采购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由采购人授权谈判评审确认成交供应商,****中心于5个工***网公告成交结果。

十二、采购联系人:唐老师 联系电话:0833-***0050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35****6774

十三、附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模板)和投标供应商廉洁诚信承诺书(模板)文件模板下载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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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19bid.com/view/15150/p_cu758BLRKCxEZfVdM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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