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年8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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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项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 ( 万 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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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 |
1 |
29.6 |
4.1供应商资格要求
4.1.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4.1.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承担本项目的投标人 。
4.1.3 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渠道信用记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4.1. 4 本项目谢绝联合体参与谈判。
4.2谈判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供应商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至 2023 年 8 月 29 日持单位介绍信(法人委托书)、 营业执照 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到 衢州市开成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江山市山海路 24 号 10 楼 购买谈判文件, 2 00元/份,售后不退。
4.3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8 月 31 日 09 时 30 分 00秒(北京时间),地点为 : 江山市贺村镇贺康路 53 号(****楼****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4谈判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4.4.1 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
4.5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机构投诉。
质疑和投诉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即 “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4.6采购代理费
3000 元,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在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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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衢州市开成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 毛先生
联系电话: 187****7118(744118)
地址: 江山市山海路 ****楼
2、采购人名称: 江山市贺村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陈 先生
联系电话: 158****6496
地址: 江山市贺村镇贺康路 62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江山****中心
联系人: 毛先生
联系电话: 0570-***0146
地址: 江山市贺村镇贺康路 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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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19bid.com/view/151/h9K8KooBti326gA4UlnH.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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