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区玲珑街道玲珑集体经济组织2026年高坎水库经营权和用水权租赁项目竞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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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区玲珑街道玲珑集体经济组织2026年高坎水库经营权和用水权租赁项目竞价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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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临安区玲珑街道玲珑集体经济组织2026年高坎水库经营权和用水权租赁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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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LACQ20260907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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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类型 |
水权交易 |
交易方式 |
网上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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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情况 |
本次交易项目坐落在玲珑街道玲珑村高坎坞里头,水域面积约0.064km²,总库容为41万m³,正常库容为27.8万m³。(以现状为准)租赁期限及租金:租赁期限10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约定。年租金按6万元起,10年租金共计起拍价为6万元*10年=60万元(含税) 租金的缴纳方式:竞得方须在收到成交确认书之日起7日内一次性付清5年租金30万元(含税),租金5年一付,后5年租金需在前5年期满前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做到先付后用,逾期不付并经催缴后,仍不履约的作自动放弃,产权方有权收回重新招租。缴纳单位名称:杭州市临安区玲珑街道玲珑集体经济组织,开户银行:临安农村商业银行玲珑支行,账号:201000037424560。(由玲珑街道玲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杭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款收据或发票) 本次交易的项目性质为玲珑集体所有,地理位置优越,权属无任何争议,现经村两委讨论决定,通过村民代表表决,现由玲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向社会出租该水库经营权和用水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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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年限 |
10年 |
出让数量 |
水域面积约0.064km²,总库容为41万m³,正常库容为27.8万m³。(以现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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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
60万元(含税) |
加价规则 |
5千或5千的整数倍(优先竞买人可以最高报价的同等价格参与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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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开始时间 |
2026年9月8日 14点00分 (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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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结束时间 |
2026年9月17日 14点00分 (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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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地点 |
有意竞买人须在上述报名时间内登录“***平台(https://****.gov.cn:9077/index)网上竞价系统”自行提交报名材料,***网上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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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开始时间 |
2026年9月17日 14点00分 (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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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地点 |
***平台(https://****.gov.cn:9077/inde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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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竞价时间 |
3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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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条件 |
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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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缴纳 |
金 额:伍万元整(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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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名称:产权交易项目投标保证金专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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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86918100084127-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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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杭州银行临安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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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的保证金将使用“***平台”统一收退,***平台系统登录入口(https://****.com)。***网上注册才能进行关联。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竞买人保证金缴存关联操作手册”。完成注册后,必须将所缴纳的保证金与所竞拍项目关联,方可完成保证金缴纳。最后在线打印“缴存确认表”,并将“缴存确认表”的打印页在产权电子竞价系统报名时进行上传。 ***平台***网银转账汇款,不得使用现金。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必须在报名结束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保证金交纳人应当和竞买人一致,保证金收到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报名多个标项的,保证金须按标项分笔缴纳,不得叠加。(注意:报名前必须先缴纳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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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须知 |
1、法人、单位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①产权交易承诺书原件;②法人、单位有效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④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⑤保证金缴纳凭证。 2、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①产权交易承诺书原件;②竞买人有效身份证原件;③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④保证金缴纳凭证。 以上竞买人如属国有企业的,须出具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参加竞买的有关文件或证明;如属于股份制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的,须出具董事会同意参加竞买的决议和董事会签署的授权代表的授权文件。如有原承租人参加竞价的,应于报名时提交有效证明材料,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的优先承租权。 3、竞价的详细资料,竞买人可***平台(https://****.gov.cn:9077/index)***平台--产权交易--临安(https://****.gov.cn)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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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
租赁期限及租金:租赁期限10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约定。年租金按6万元起,10年租金共计起拍价为6万元*10年=60万元(含税) 租金的缴纳方式:竞得方须在收到成交确认书之日起7日内一次性付清5年租金30万元(含税),租金5年一付,后5年租金需在前5年期满前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做到先付后用,逾期不付并经催缴后,仍不履约的作自动放弃,产权方有权收回重新招租。缴纳单位名称:杭州市临安区玲珑街道玲珑集体经济组织,开户银行:临安农村商业银行玲珑支行,账号:201000037424560。(由玲珑街道玲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杭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款收据或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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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租赁期内,水库及水利设施、管道维护、山林道路等均由竞得方负责,该区块位属畜禽禁养区,周边山林不得从事畜禽养殖,应保障水库水质及当地村民的生活用水需求。村投入的管理用房及水库周边环境的卫生和财产保障、管理费用等均由竞得方负责及承担,并做好垃圾清运以及森林防火等要求(不得烧烤等),出入水库车辆的交通及人身安全由竞得方负责,若发生交通事故以及人员溺水死亡等情况均由竞得方自负。 2、在租赁期内,水库严格按水利部门防汛抗旱、溢洪道泄洪、农田灌溉要求进行水位调节。如遇水库维修和抢险,竞得方须无条件服从和配合,集体经济组织不赔偿任何经济损失。 3、在租赁期内,竞得方应确保对租赁物进行合法使用,若涉及临时建设项目的,需严格根据相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报批手续及费用均由竞得方自行负责。未经主管部门批准,竞得方在租赁期间自行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包括场地硬化)等所产生的费用均由其自行承担,与产权方无关。 4、租赁期内,若遇上级主管部门或有关单位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产权方提前30天通知竞得方搬离,竞得方应服从,竞得方依法投资建设附属、配套设施等取得相应的补偿归竞得方所有,租金按实际租用天数计算进行退还。租期满后,竞得方投资的可移动物品应在合同终止后15日内由其自行搬离或拆除,产权方不做任何经济补偿,对于与水库设施一体化的固定投资,竞得方不得拆除,无偿移交产权方。如产权方要求竞得方将恢复原状的,则竞得方应按产权方要求恢复原状。逾期未处理的,视为竞得方放弃所有权,产权方有权处置。若产权方因处理乙方遗留废弃物或恢复原状产生费用的,有权要求竞得方承担或履约金中扣除。到期重新流转,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有优先承租权。 5、竞得方成交后需一次性支付产权方贰万元(2万元)的水库剩余鱼类款。 6、租赁期内,未经产权方同意,竞得方不允许私自转租该水库;到期重新租赁,在同等价格条件下,竞得方有优先承租权。本次项目若有原承租人,原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竞得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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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所有人 |
名 称 |
杭州市临安区玲珑街道玲珑集体经济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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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孙国松 135****66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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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服务单位 |
名 称 |
杭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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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乐兴 0571-****0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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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 |
名 称 |
****中心****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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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赵冠华 0571-****05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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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部门 |
名 称 |
杭州市临安区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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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刘念 0571-****09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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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公告中未及事项以竞价文件为准,本次代理费按实际成交价收取:50万元(不含)以下收费按2000元收取;50万元(含)以上-100万元(不含)以下收费按4000元收取;100万元(含)以上-200万元(不含)以下收费按5000元收取;200万元(含)以上-300万元(不含)以下收费按6000元收取;300万元(含)以上-600万元(不含)以下收费按8000元收取;600万元(含)以上-1000万元(不含)以下收费按10000元收取;1000万元(含)以上的收费按10000元作为基础,最高不超过20000元收取。代理费由竞得人支付,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付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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