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委托,对交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2027年-2029年档案寄存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招标编号:GZ260395FW1006-0003,交通银行编号:CGXM23199926090001
2、项目名称:交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2027年-2029年档案寄存服务项目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招标内容:(1)内容:按照国家和招标人档案管理相关规定为招标人提供档案专业寄存保管服务。(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署之日起三年。(3)项目实施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4)中标/中选供应商数量:1家
5、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条件:(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相应的有效登记证书复印件)。(2)投标人当前未被列入交通银行警示(全行级、黑龙江省级)、禁用(全行级、黑龙江省级)名单(提供承诺函)。
(3)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根据评标需要,在***网络查询核实,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查询情况予以评判)(提供承诺函)。
(4)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承诺函)。
(5)投标人须承诺,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6)投标人不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提供承诺函)。
(8)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在哈尔滨市辖区内具备自有或租赁(租期须覆盖服务期)的档案寄存场地,并提供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场地照片及消防验收合格证明。
(2)供应商须承诺具有能为本项目提供独立物理存储档案库区,硬件设施及环境符合档案安全管理要求。档案寄存托管库房必须满足《档案馆建设标准》(建标【2008】51号)中县级档案馆三类以上建设标准、《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JGJ25-2010)要求,具备长期安全保管档案的条件(提供承诺函)。
(3)投标人须承诺在档案移交、运输及保管过程中不出现档案资料遗失、损坏且保存环境符合国家规定的档案寄存标准,如出现因移交、运输、保管造成档案损毁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提供承诺函)。
6、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2026年09月24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10月08日16时30分止。
7、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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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19bid.com/view/14247/qp7-zKABMqitpwL5HPJw.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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