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股份有限公司鲅鱼圈钢铁分公司余气综合利用发电项目消防系统施工 招标 公告
1. 招标 条件
本 招标 项目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鲅鱼圈钢铁分公司余气综合利用发电项目消防系统施工 ( AGGFGSGGZHD240422122796 ) 招标 人为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鲅鱼圈钢铁分公司设备工程部技术工程 , 招标 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 ,该项目已具备 招标 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 招标 范围
2.1 项目名称: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鲅鱼圈钢铁分公司余气综合利用发电项目消防系统施工
2.2 招标 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 转询比采购
2.3招标范围及图纸: 图纸:无;招标范围:根据鞍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主厂房电缆防火施工图425-FC212002S-D1201-000~012、主厂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图425-FC212002S-K2101-000~008、GIS及主变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图425-FC212002S-K2201-000~008、主变水喷雾消防管道安装图425-FC212002S-S0503-000~008、灭火器布置图425-FC212002S-S0504-000~00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图(空压站)11500649DRYR01TL004-1~9A版、消防广播及消防电话系统施工图(空压站)11500649DRYR01TL005-1~8A版图中内容施工,结合现场实际及其施工所必要发生的措施。投标方如需蓝图可与建设单位联系。
2.4 本项目 招标 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 招标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3.2本次 招标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
(2)营业执照
(3)中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5)安全生产许可证
(6)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
3.3本次 招标 要求投标人 需满足如下 注册资金 要求:
注册资金:10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 招标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提供近三年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有效合同及对应发票1份及以上)
3.5本次 招标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投标单位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人民币不低于1000万元,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运营费用及不可预见风险。
能力要求:1.投标单位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运营费用及不可预见风险。
2.投标单位需提供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4.管理体系要求:通过涵盖本项目的GB/T19001 质量管理体系、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GB/T45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
5.提供在有效期范围内、相应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其他要求:本项目无预付款
3.6 本次 招标 要求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 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04月22日14时30分 至 2024年04月30日13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 ***平台http://****.cn下载电子 招标 文件。
4.2下载电子 招标 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 招标 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 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 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04月30日13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 ***平台 http://****.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 投标 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 投标 文件, 鞍钢智慧 ***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 招标 ***平台http://****.cn、***网https://www.****.cn、***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
7 .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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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人: |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鲅鱼圈钢铁分公司设备工程部技术工程 |
招标公司: |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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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地址: |
辽宁****路****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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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陈景东 |
联系人: |
韩效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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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130****3233 |
电话: |
6736775 |
8. 专项治理举报电 话
为落实上级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应商以及合作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如发现鞍钢国贸公司以及鞍钢招标公司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412-***2866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8:00-17:00
2024 年 04 月 22 日
公章 Epo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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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19bid.com/view/13336/9QO_BI8BNgMWOXPXSYAU.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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