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审管批字〔2025〕236号
****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你单位报来《****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关于惠农区既有建筑消防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立项申请》(惠住建交通函〔2025〕23号)及其附件收悉。经惠农区五届人民政府第98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该初步设计,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惠农区既有建筑消防设施更新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507-640205-17-01-873789)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正常运转与居民安全生活的重要任务。然而,受使用年限较长、材质相对落后、运行环境苛刻等因素影响,管网逐渐出现不同程度的缺陷,如裂痕、破损、变形等,严重影响其正常运行与使用安全。因此,对消防管线及配套设施进行改造升级,是城市化与工业化进程中的必然要求。
三、项目建设地点
石嘴山市惠农区
四、项目建设单位
****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
****小区、****苑、惠镁家园、****小区、****公寓及商业、****小区、静安市场公租房、****小区、华祥街二期10#楼、****小区,共10个小区消防设施更新改造。改造室内消防供水管道总长度1154米,室内消火栓箱49套;室外消防供水管道总长度3769米;阀门井42座;室外消火栓更换23套;以及泵房设备2套、应急疏散照明设施2套、配套的消防报警联动设施3套、附属设施等维修更换。
六、项目建设工期
2025年10月-2026年10月
七、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536.7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76.91万元;其他费用34.31万元,预备费25.56万元。
资金来源:争取自治区安全生产专项补助资金、地方财政配套。
八、有关要求
(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达到了必须招标的工程规模范围,详见《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二)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标准、规模、内容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扩大投资规模、改变建设内容。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合同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安全和使用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如期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四)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本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
附件:1.《惠农区既有建筑消防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审定概算表
2.《惠农区既有建筑消防设施更新改造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5年9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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