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平罗县新建G109、G244国道固定测速设备、新建改造升级信号灯控制系统及电子警察监控系统项目立项的函》(平公函字〔2026〕5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平罗县新建G109、G244国道固定测速设备、新建改造升级信号灯控制系统及电子警察监控系统项目
项目代码:2608-640221-09-04-436940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全面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能力,优化交通管控设施,扩大交通监管覆盖面,提升交管执法规范化、智能化水平和执法效能,规范道路交通秩序,****城市交通环境,对提升县域交通管理水平、维护社会交通安全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三、项目建设地点
平罗县境内 G109 国道、G244 国道沿线重点管控路段及主要平交路口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主要针对平罗县 G109、G244 国道事故多发、交通违法突出的重点路段及路口,新建固定测速设备、信号灯、电子警察设备系统、道路安全设施,并配套建设附属工程。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1.固定测速设备。G109、G244国道事故多发路段、长直通行路段、村镇出入口重点点位新建高清固定测速设备10套,配套建设立杆、机箱、供电通信、防雷接地、警示标识等附属设施。
2.信号灯及电子警察设备系统。升级改造G109与头石路交叉路口、G109与平陶公路交叉路口信号灯控制及电子警察设备系统各1套,对2处老旧失效信号灯控制主机、检测设备、传输线路等进行全面升级。G244与陶农路交叉路口新建信号灯控制系统及电子警察监控系统,对重点路口增补高清电子警察抓拍设备。
3.道路安全设施。G109、G244国道部分路段新建停车让行、村庄、交叉路口等铝板标志牌300个,镀锌钢管标志杆300个,铸钢材质减速丘900个。
4.附属工程。配套建设完成管线敷设、设备安装、系统调试、平台对接、验收移交等全部配套工作,***网、正常运行。
五、计划建设工期
2026年9月-2026年12月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310万元,其中:工程直接费300万元,其他费10万元。
资金来源:2026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券310万。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网***平台,使用项目代码办理项目用地、规划、环保、水保、抗震设防、施工许可等项目审批手续。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概算审定表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6年8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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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19bid.com/view/13224/ggDCRqABLRKCxEZfEvG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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