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保障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组交办我区省级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第**批“受理编号***”群众举报件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受理编号***,举报内容“肃州区西郊工业园区宏达驾校西北方向和汉武御酒厂西北角墙外有两家砂石料厂,厂内有大量砂石料未覆盖”。
完成情况:该问题于****年8月**日办结,截至当日王冬已使用遮荫网对露天堆存的所有混合砂石料从顶部到坡底全覆盖,现场配备有一辆洒水车每天不定时洒水抑尘。****年**月**日,酒****局 点击查看再次对该问题进行复核时,经电话联系王冬,确认其于**月中旬退租该场地。现场检查时,厂区内无人,砂石料及设施设备已全部清理。群众举报反映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肃州区生态****办公室 点击查看反馈,邮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受理部门:肃****办公室 点击查看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联系地址:****街****号 点击查看(酒****局 点击查看)
酒****局 点击查看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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