潭发改审〔2025〕35号
湘潭市消防救援支队:
报来的《关于申请支持审批湘潭河西公共客运总站局部(湘潭市战勤保障消防站配套用房)装修盘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确保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发生时,救援力量能够快速、精准到达现场并高效开展救援工作,加快我市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提出的“盘活国有资产,盘活低效用地”思路,同意湘潭市消防救援支队实施湘潭河西公共客运总站局部(湘潭市战勤保障消防站配套用房)装修盘活项目(项目代码:2506-430300-04-01-772912),从城发集团租赁河西客运总站维修车间、****楼,提质盘活为湘潭市战勤保障消防站配套用房。
二、项目建设地点:****城大道与北二环交叉口东北部,原湘潭河西公共客运总站用地范围内。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建筑面积6111.88平方米,****楼整栋2916.88平方米,****楼一层3195平方米进行二次装修,同时修建室外训练场地684平方米、****路****.8平方米及室外强弱电工程等,并购置营产营具等设施设备。
四、项目单位:湘潭市消防救援支队。
五、项目总投资估算为698.6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22.3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2.97万元,预备费33.27万元。资金来源为湖南省2024-2025年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奖补资金。
六、请严格按照市财政局明确的渠道解决资金问题,严禁新增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七、项目施工、重要设备及材料购置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招标投标活动应当按照应进必***平台开展。
八、项目建设中的有关节能、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内容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请根据有关规定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照限额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展项目设计并组织实施。
九、本项目建设实行代建制管理,请按照省人民政府令第325号等代建制有关法律法规实施。
十、本项目建设工期为6个月。
十一、按照《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在实施政府投资项目特别是重点工程项目时,应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符合进度要求等前提下,按照“应用尽用、能用尽用”的原则,落实项目前期、项目建设等过程以工代赈工作要求,挖掘项目中能实施以工代赈的建设任务和用工环节,最大程度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尽可能通过实施以工代赈帮助当地群众就近务工实现就业增收。
十二、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湖南***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按季报送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三、自批复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应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2年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进一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切实加强项目质量和安全管理。
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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