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有限公司 点击查看年产*****吨聚氨酯制品技改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 点击查看
电子邮箱: ht****@****.cn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桓****局 点击查看窗口,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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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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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年产*****吨聚氨酯制品技改项目(重新报批) |
建设地点位于淄****路****号 点击查看现有厂区内 |
淄****公司 点击查看 |
山****公司 点击查看 |
一、你公司“年产*****吨聚氨酯制品技改项目”于****年**月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建设地点位于淄****路****号 点击查看现有厂区内,项目代码****-******-**-**-******,建设内容:项目利用现有车间,对现有聚氨酯生产线进行智能化改造提升,其中淘汰现有**吨、**吨搅拌釜各1台,利用原有2台5吨搅拌釜,新购置1台**吨搅拌釜、4台3吨搅拌釜、机泵5台,自控系统6套,新增1套电导热油加热系统,为搅拌釜供热。项目外购聚酯多元醇、聚醚多元醇、阻燃剂、硅油为原料,通过上料、混合(搅拌)、质检、装桶等工艺制得。技改完成后,年产聚氨酯制品*****吨,产品、产能不变。你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年编制了《年产*****吨聚氨酯制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同年**月****局 点击查看审批意见(桓环许字[****]**号),现因企业为进一步优化生产线方案,调整了搅拌釜规格及台数,并新增1套燃气蒸汽发生器,为搅拌釜供热,新增天然气燃烧废气,根据《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号),该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现重新报批环评。 重新报批后主要建设内容:①采用集散控制系统,兼有DCS性能实现集中控制、平稳操作、安全生产、强化管理,并实施先进控制和优化控制策略。②对现有聚氨酯生产线进行智能化改造提升,其中淘汰现有**吨、**吨搅拌釜各1台,利用原有2台5吨搅拌釜,新购置1台**吨搅拌釜、3台1吨搅拌釜、5台3吨搅拌釜,并购置机泵**台,自控系统**套。改造前后产能不变。③新增1套燃气蒸汽发生器,为搅拌釜供热。项目外购聚酯多元醇、聚醚多元醇、阻燃剂、硅油为原料,通过上料、混合(搅拌)、质检、装桶等工艺制得。技改完成后,年产聚氨酯制品*****吨,产品、产能不变。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项目已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项目代码:****-******-**-**-******)。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材料已在**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根据环评结论,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同意该项目按申报工艺、规模、地点和污染防治措施等进行建设。 |
(一)现有2台5吨搅拌釜上料、搅拌以及灌装过程中产生的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依托现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m高排气筒(DA***)排放;新增1台**吨搅拌釜、3台1吨搅拌釜、5台3吨搅拌釜上料、搅拌以及灌装过程中产生的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经新增的“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m高排气筒(DA***)排放;燃气蒸汽发生器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经新增**m高排气筒(DA***)排放。运营期VOCs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6-****)相关限值要求;颗粒物、SO2、NOx、林格曼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表2中重点控制区浓度限值;厂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附录A特别排放限值。 (二)项目废水主要为软水制备浓水用于厂区降尘,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内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 (三)按照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项目产生的废反渗透膜由厂家回收处理;废机油、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须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固废转移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账,一般固体废物应执行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四)项目要对高噪音设备采取减震、消音、隔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严防噪声扰民。 (五)企业应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健全环境应急指挥系统,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 (六)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依法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领工作。建立与项目环境保护工作需求相适应的环境管理团队,完善企业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管理,做到依证排污。 (七)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 (八)该项目如发生环境信访事件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影响周边环境质量,经查实须立即停产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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