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金盾道路清障有限责任公司
租用停车场项目公告
南宁市金盾道路清障有限责任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清障业务部计划租用停车场场地一块,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租用停车场项目。
二、服务内容:提供停车场场地,该场地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金陵镇,以公路巡逻民警****中心,金陵大桥往坛洛方向2公里半径范围内。场地面积不小于3亩,地面平整;外围隔离围挡坚固可靠,且场地已接入水电,排水系统畅通无阻。
三、租用场地上控价及每年总价:伍万元整(¥50000.00)、每亩每年上限控制单价壹万元整(¥10000.00)。
四、项目保证金:无。
五、履约保证金:无。
六、服务期限:1年(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止,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七、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一)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二)提供场地的使用证明和产权证明。
(三)提供场地不存在抵押、质押、司法查封的证明材料。
八、提交材料
1.诚信声明(原件);
2.出租承诺书(原件);
3.土地产权证书/个人场地证明资料(证书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产权证加盖相关机构公章);
4.土地所属权为非出租方/单位的,应提供承租合同,且包含有“转租”权利的条款(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提供场地不存在抵押、质押、司法查封的证明材料(土地查档资料显示不存在抵押、质押、司法查封)
6.持有营业执照和相关许可,并提供有效税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个人场地的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授权委托书(原件);
9.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0.场地位置及面积卫星图;
11.场站地面平整情况;
12.场站外围隔离围挡情况;
13.场站水电系统接入及消防水源情况;
14.场站排水系统情况。
15.报价表;
以上材料均需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九、征询时间
2025年8月29日-2025年9月4日
十、供应商递交材料:报名材料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25年9月4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至南宁市金盾道路清障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191****7993,地址:****路****号南宁市金盾道路清障有限责任公司(****楼),逾期不受理。
十一、谈判流程
我公司将根据所报材料与满足条件的供应商就租用场地事宜进行谈判,后根据谈判结果确定最终供应商。
附件1.报价单、2.诚信声明、3.出租承诺书(详见附件:南宁市金盾道路清障有限责任公司租用停车场项目公告)
南宁市金盾道路清障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8月28日
南宁市金盾道路清障有限责任公司租用停车场项目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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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19bid.com/view/12751/SMg58JgBVX3Ep-czX0F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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