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ZBRW-2026-014064
项目名称: ****中心****楼等建设项目
发布日期:
联系人: 杜娜
联系电话: 135****0797
截止时间:
距报名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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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项目概况
1.1本工程项目为****中心****楼等建设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方为兵团机关事务管理局,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心****楼等建设项目(消防工程专业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第十二师三坪农场三坪大道以北,屯坪路西地块。
2.2发包方式:专业分包施工(乙方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安全文明施工)。
2.3招标范围:****中心****楼等建设项目消防工程专业分包,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图纸会审纪要、工作联系单、会议纪要、招标文件及补充招标文件所载明的全部工作内容,在甲方划定的施工范围内完成本专业全部分部、分项工程。具体工作内容详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招标工程量及控制价清单。
分包人须配合项目部编制本专业工程技术资料、试验资料、安全资料,配合完成各类检测、试验相关工作;现场配备满足施工要求的技术管理人员,确保工程质量满足规范及招标文件要求。
本分包工程实行包工包料、包机械、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交工验收,自备施工范围内所需全部施工机具,包含报价清单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涵盖完成本工程所需全部施工工序及配套辅助工作,上述所有工作对应的全部费用均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下浮率报价)内。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2.5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
3、工期
工期总日历天数为:120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0月25日,(最终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项目部开工通知日期为准)。本项目施工跨越冬季施工停工期及春节假期,经招标人统一安排下发正式停工通知的冬期停工、春节停工期间,不计入本合同有效施工工期,工期予以相应顺延,最终完工日期=实际开工日期+合同总工期120日历天+经招标人确认的冬期、春节停工天数。冬期停工、春节停工的起止时间以招标人正式下发的停工、复工书面通知为准;因分包人自身原因停工、擅自停工、人员不足造成停工的,不予扣减工期,且按合同约定承担工期违约责任。停工期间分包人仍应履行现场看护、成品保护、安全值守等合同义务,相关费用由分包人自行承担,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冬停、春节停工不另行计取停工补偿费用。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
4.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营业执照;
4.2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3 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本项目必须配备项目经理1名、技术负责人1名、质检员至少1名、安全员至少1名,如需配备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提供相应证书及身份证扫描件。(在投标文件1.14、1.15、1.16部分进行完善);
4.3.1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专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至少3个月(2026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时间段内任意3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身份证;
4.3.2 项目技术负责人须提供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至少3个月(2026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时间段内任意3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身份证;
4.3.3项目质量员须提供质量员证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至少3个月(2026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时间段内任意3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身份证;
4.3.4 项目安全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至少3个月(2026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时间段内任意3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身份证;
4.4 基本存款账户信息(银行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5 税务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须为依法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能提供合法有效增值税发票):
4.5.1.是一般纳税人的: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或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4.5.2是小规模纳税人的:提供电子税务局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4.6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7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为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时,仅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即可,无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8.信用查询:
截至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处于正常的经营状态,不得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确认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惩戒期限尚未届满)、不得被“***平台”确认为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惩戒期限尚未届满)、不得被“信用中国”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惩戒期限尚未届满)、不得被“信用中国”确认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惩戒期限尚未届满)等。(投标人须填写投标文件第1.20“投标人信誉承诺书”)。
4.9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已***平台合格供应商名录库;
4.10其他要求: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无不良记录,疆外企***平台合格供应商名录库中上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进疆建筑企业信息报送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平台(网址:http://****.cn)发布的招标公告要求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未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途径领购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平台发布的时间为准,开标地点为:***平台。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确认
7.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注意事项
8.1 报价人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或未参加投标,或未能完成报价流程的,视为投标无效。
8.2IP地址重复
8.2.1 初次重复:记入短期黑名单,6个月不得参与兵团建工集团、兵团市政交通集团相关项目;
8.2.2 第二次重复:记入中期黑名单,2年不得参与兵团建工集团、兵团市政交通集团相关项目;
8.2.3 第三次及以上重复:记入长期黑名单,5年不得参与兵团建工集团、兵团市政交通集团相关项目。
8.3 报价人在中标后,不履行义务反悔拒绝要求的,报价人未能在3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的,记入黑名单,6个月内不得参与兵团建工集团、兵团市政交通集团范围内相关项目投标。
九.联系方式
项目经理:李东键 联系电话:136****2038
集采人员:赵 伟 联系电话:135****9989
经营人员:张 平 联系电话:185****9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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