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四川省恒升煤炭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升公司或招标人)拟选聘律师事务所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承担 诉讼解除新疆大黄山煤矿托管协议 案件服务工作。依据招标管理相关规定,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面向社会选择法律服务机构。
一、公司简介及项目概况
恒升公司是经四川省国资委同意批复于2014年4月3日正式注册成立,注册资本金为2000万元,是川煤集团内部唯一的以科技服务、先进安全装备研发、生产、推广、现场服务为一体的二级全资子公司。近年来,公司围绕打造成为西南地区极具竞争力、创新力、影响力的科技服务型企业目标,坚持走“专、精、特、新、高”差异化发展之路,形成以灾害治理、矿山装备集成、检测检验、智慧矿山建设的核心竞争力,已经发展成为矿山技术服务综合方案解决者,矿山先进装备、技术集成者和矿山智慧化整体方案提供商。
因招标人与新疆金塔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大黄山煤矿托管协议,并以借资的形式垫资3000万元进行托管工作事项,需进行托管协议解除,确立借款本金、利息及相应赔偿的债权并收回。招标人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决定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取一家律师事务所提供诉讼专项代理服务,代理范围包含该诉讼案件一审、二审(若有)、反诉(若有)、执行程序(不含执行异议、执行异议之诉)。
二、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一)服务范围
为招标人拟起诉的事项进行法律分析,收集证据、分析案情,制定诉讼策略、提供立案、一审、二审(若有)、反诉(若有)、执行程序(不含执行异议、执行异议之诉)阶段的诉讼代理服务。
(二)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取得法院执行终本裁定止。
(三)服务要求
1.法律服务商应具备丰富的民事诉讼代理经验和良好的胜诉记录。
2.能够针对专项诉讼案件组建专业、高效的服务团队,能及时向招标人做出案情走向分析并反馈案件进度。
3.对招标人的商业秘密和敏感信息严格保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律所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且有效存续、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持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资料要求:律所执业许可证。
2.近三年以来,未受过行政处罚、行业惩戒或有效投诉,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弄虚作假、恶意串通、营私舞弊等严重不诚信行为的;分别接受利益相对方委托,就同一事项提供有利益冲突的中介服务的;出具虚假或重大失实的业务报告的;违反中介服务合同约定给委托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资料要求:律师事务所承诺函。
3.具有相关保密制度和措施。
资料要求:提供律所保密制度
(二)服务团队要求
1.律师团队成员须全部具备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律师执业证书,且可在全国执业,执业年限不得低于3年。
资料要求:律师执业证书
2.代理律师事务所担任国有企业常年法律顾问项目至少2个,代理标的人民币3000万元及以上民事诉讼案件并胜诉至少3件。
资料要求:代理合同、民事判决书。
3.拟派主办律师须为执业年限超过15年的专职律师。
(三)参与本次招标的特别约定:
1.本招标项目的进展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不排除以下情况的发生:
①开标前的任意时间节点,项目均存在取消的可能性,投标人对此应充分理解,不得对招标人提出任何质疑,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因项目取消产生的成本费用。
②中标后项目可能取消,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因项目取消产生的成本费用。
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方式为:***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五、答疑
因本项目涉及招标人商业机密,投标人需进一步了解本诉讼项目具体情况可电话咨询,联系电话:182****0950,李先生;159****9971,张先生。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4月23日9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平台的要求进行投递。
开标时间:招标人定于2025年4月23日9时30分于四川省****路****号青羊总部经济基地1栋B座11层1127会议室(地址)进行现场开标,投标人需到场参与。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提交投标文件及未到现场参与开标的,其投标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省恒升煤炭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路****号青羊总部经济基地1栋B座11层
联系人:刘先生 张先生
电 话:151****0048 15928699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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