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方基础信息
- 征集人(甲方): 泽州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地址: ****路****号
- 联系方式: 0356-***8077
入围供应商名单
| 排名 | 供应商名称 | 联系方式 | 联系地址 | 操作 |
|---|---|---|---|---|
| 1 | 晋城市跃晋消防维保检测有限公司 | 188****9998 | 新市东街 |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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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山西科安锦成消防维保检测有限公司 | 130****2119 | 金村镇金村村南大街路南01号院内 |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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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城乡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136****2809 | 汇丰街道 |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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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山西百盛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 182****9222 | ****巷****号1幢3号101室 |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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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晋城合为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135****1999 | 白水东街 |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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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城煤业集团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 178****4444 | 北石店临泽村 |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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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山西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133****8576 | ****街****号 |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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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项目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泽州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服务
- 采购项目编号:K1405250002025000001
三、采购标的和入围产品技术规格
四、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方式
- 直接选定,二次竞价
当项目终止时,请选择此项目的供应商重新排序方式(单轮次):
顺延下一位 重新排到末尾
五、使用框架协议的采购人,以及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
- 1.框架协议适用于以下采购人:
| 序号 | 采购人名称 | 采购人所属区划 | 地址 | 联系方式 |
|---|---|---|---|---|
| 1 | 泽州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泽州县 | ****路****号 | 188****2222 |
- 2.本框架协议适用于以下行政区域的采购人:
-
3.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描述: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
六、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
- 1.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
- 2.支付时间和条件: 按合同约定付款。如涉及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预付款的,预付款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如为中小企业,预付款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采购人确定是否需要供应商提交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
七、采购合同文本
- 合同模块文本:
查看合同模板
八、框架协议期限
- 本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
- 如本包件下期框架协议征集尚未签订,则经征集人书面通知后,本协议继续有效,直至下一期框架协议生效为止。
九、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规则
- 1.入围供应商清退规则:
- 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
- 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 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 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
- 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
- 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 6)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 (1)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
- (2)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 (3)向采购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 (4)拒绝财政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 (5)干扰、扰乱系统正常使用,包括但不限于爬取、篡改、利用漏洞的行为;
- (6)出现供应商信用管理规定的应当清退出库的情形(信用评分低于__分);
十、合同授予非入围供应商规则
- 采购人不可以将合同授予非入围供应商
十一、协议方的权利和义务
- (一)征集人的权利和义务 编辑
- 1、为本协议第二阶段合同授予提供工作便利;
- 2、对本协议第二阶段最高限价和需求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管理;
- 3、对本协议第二阶段确定成交供应商情况进行管理;
- 4、接受服务对象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服务对象的反馈和评价情况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
- 5、公开本协议的第二阶段成交结果;
- 6、办理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相关事宜;
- 7、监督方在服务履约中的相关事宜。
- (二)入围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 编辑
-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入围服务和协议价格向服务对象提供服务;
- 2、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服务通知后及时安排技术人员对接服务,乙方应在《山西省消防设计审查及验收实施细则》规定的时限内依程序提供给甲方规定份数的咨询成果,咨询成果应签字盖章齐全,并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制度要求。
- 3、对本协议履行形况和采购合同情况向征集人进行反馈与评价;
- 4、乙方应当按照本项目第二阶段合同规定向服务对象提供服务,相对应的法律及连带责任均由乙方与服务对象约定;
- 5、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导致出现服务违约违规、合同终止等情况给服务对象造成的不良影响或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6、积极配合工作,自觉接受甲方对乙方履约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评;
- 7、乙方指定()作为业务联系人,办理与甲方相关事宜。(提供法人委托及本人身份信息)
十二、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编辑
- 1、本次框架协议采购将使用统一的采购合同文本,采购人和供应商不得擅自改变框架协议约定的合同实质性条款; 2、协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因解释、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和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如果经协商在任何一方认为所需的合理时间内不能达成协议,则双方同意在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除了必须在诉讼过程中进行解决的那部分问题外,协议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 其他: (一)入围服务内容: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技术服务内容: 1、审查消防竣工图纸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2、审核消防竣工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3、对现场施工情况按照相关验收标准进行逐项内容的检查和测试,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具体意见。 4、结合现场验收的技术问题提出验收结论意见。 5、配合主管部门检查工作。 (二)服务标准:依据《山西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实施细则》 《山西省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要点及规则(试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和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技术指南》(房屋建筑工程)晋建消字〔2023〕54号的规定,对验收的资料和程序、技术问题提供技术服务。对于现场验收服务提出技术意见和技术结论。 (三)服务要求 : 1、验收成果 : (1)技术服务单位出具的签字盖章齐全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现场评定报告。 (2)技术服务单位出具由消防审查专家签字的现场验收评定意见表、签到表。 (3)验收现场的影像资料。 2、专家组成: 进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专家必须为山西省住建厅批复的消防审查专家或者国家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3、质量要求 必须满足泽州县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项目的现场验收技术服务的时限(3小时后到达项目所在地开展消防验收现场技术评定工作)和质量,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要求的专家数量,并对现场验收提出具体意见。 (四)协议价格:各入围单位报价 (五)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 (1)支付方式:按合同周期支付等额服务费 (2)支付时间和条件: 1、消防技术服务费以实际发生的工作量为准,计算公式为: 实际工作量(单个项目的验收面积为准)×合同单价。 2、合同履约期内按季度以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据实结算,特殊情况下可以向后顺延叠加计算。 3、对于建筑面积小于5000平米的消防验收项目,统一按3000元/每个项目结算。 4、除民用建筑和一般工业(丙、丁、戊类厂房或仓库)建筑项目外的其他建设工程项目(如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煤矿和专用车站,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发电厂、城市交通轨道隧道、高速公路隧道、综合管廊工程等),技术服务费用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约定。 (六)框架协议期限:本协议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 (七)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规则 (1)入围供应商清退规则: 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 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 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 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6、提供的服务不符合要求,被甲方拒收三次以上的; 7、提供的服务内容泄密或被司法机关认定虚假、违法或无效的; 8、提供的服务单次项逾期半个月以上的; 9、将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转包第三方完成的; 10、提供的服务延误时间或存在问题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直接、间接损失总共十万元以上); 11、与乙方提供的服务有关的原因启动国家赔偿程序的。 12、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封闭式框架协议补充征集。 (2)入围供应商补充规则: 是否允许补充征集供应商:是 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当剩余入围供应商不足入围供应商总数70%且影响框架协议执行时,征集人将启动补充征集供应商。补充征集的条件、程序、评审方法和淘汰比例与初次征集相同。有效期遵守原框架协议的有效期。 (八)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该项服务费总额30 %的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该项服务费总额5%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申请人提供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除外。 (3)禁止乙方将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转包第三方完成。否则处本合同总价20 %的违约金,乙方还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继续承接完成服务。 (4)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该项服务费30%的违约金。甲方无故逾期付款,则每日按逾期金额的0.05 %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但不包括财政拨款不到位等不可抗力原因。 (5)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 (九)保密条款 乙方及其项目参加人员应就合同履行过程中了解到、涉及到、搜集到甲方技术信息、经验信息以及其他尚未公开的有关信息、资料负有保密义务,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乙方应承担的保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上述信息、资料披露给任何第三人: (2)不得将上述信息、资料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目的: (3)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或按甲方要求,及时将上述信息、资料返还甲方,或按甲方要求作适当处理。 (4)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义务约定至相关信息、资料正式向社会公开之日或甲方书面解除乙方本合同项下保密义务之日起终止。 (5)本条约定在本合同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且不受合同解除、终止或无效的影响。 (十)争议解决:因本协议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能一致的,提交泽州县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一)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合同的终止 (1)合同期满,本合同自行终止; (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服务无法正常进行的; (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乙方已不符合山西省住建厅文件规定的承接主体应具备的条件,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 (4)符合第十条入围供应商清退规则的,甲方决定单方解约的,乙方联系人收到解约通知之日合同解除。 (十三)税费:此项目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四)其它 (1)本合同所有附件及征集文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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