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安市海浪镇安青村黏甜玉米加工及配套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安市海浪镇安青村黏甜玉米加工及配套项目 , 已由 宁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宁发改审批【 2022 】 18 号批复 ,项目业主为 宁安市海浪镇人民政府 ,资金来源 为 乡村振兴帮扶资金及村集体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 宁安市海浪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省证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 宁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宁安市海浪镇安青村黏甜玉米加工及配套项目
2.2 建设地点: 海浪镇安青村
2.3 工程性质: 新建工程
2.4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 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 8700 ㎡。加工车间 1203.35 ㎡;冷藏库 1302.79 ㎡;配套服务设施(地下消防池、消防水泵房) 267 ㎡;(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 5 招标控制价: 5681260.07 元 。
2. 6 计划工期: 112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3 年 03 月 10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3 年 06 月 30 日 。
2. 7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的。
3.2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
3.3 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其以上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 项目的项目经理。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如下:
( 1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 ( 201 9 年 01 月 01 日 起 -20 21 年 12 月 31 日止 ) 的 审计报告 (企业成立日期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算起) 。
( 2 ) 企业 业绩: 投标企业近 五 年内 ( 201 8 年 0 2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日 ) 至少完成 1 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500 万的建筑工程类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 1 、***网页截图; 2 、中标通知书; 3 、施工合同; ( 以上材料缺一不可,以施工合同日期为准,时间均满足近 五 年内)。
( 3 )项目经理资格:必须是本单位员工,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未承担其他在建项目。
项目 经理 近 三 个月( 2022 年 11 月 -2023 年 01 月 ) 连续缴纳 的社保证明,***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条形码、社保帐号、身份证号、密码等以便招标人在开标现场核查社保的真实有效性。
( 4 )信誉要求:
1 )投标人信用良好,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违法违规不良记录( 以 “信用中国” (http:// www.creditchina.gov.cn ) 查询为准 )。
2 )投标人近三年不得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并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
( 5 )其他人员要求 符合 黑建规范〔 2020 〕 8 号 文件规定 :
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员工, 建筑工程 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施工员:必须是本单位员工,具有( 土建 )岗位证书;
质量员 :必须是本单位员工,具有( 土建 )岗位证书;
安全员 :必须是本单位员工,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 ;
注: 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人,应先在 “ ***网 ”( http://www.****.org.cn )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 , 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网 ”上的“***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于 202 3 年 02 月 03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 3 年 02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有关手续请查看 “ ***网 ”- 服务指南中的《黑龙江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流程》。
4.3 有关手续请查看 “ ***网 ”- 服务指南中的《***平台工程建设 - 工作台 - 投标人操作手册》等。详见 ***网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 2023 年 02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 ***网 " 上的 " ***平台 "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开标方式
6.1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 , 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平台( http://www.****.org.cn ,在 远程 开标页面,按照 “ ***网 ”服务指南中的《***平台(不见面交易) - 操作手册(投标人)》程序要求,完成开标程序。
6.2 开标时间: 2023 年 02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
6.3 评审地点:****中心。(地址:牡丹江市东长安街 70 号)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 。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网上进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网 ( http://www.****.org.cn )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 宁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 话: 0453-***8866
招 标 人: 宁安市海浪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宁安市海浪镇海浪村
邮 编: 157400
联 系 人: 梁先生
电 话: 138****4526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省证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牡****城西侧 101 门市
邮 编: 1570 00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0453-***9009
电子邮件: hl****@****.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网''中的《服务指南》***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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