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补遗书(第1号)
致各投标人:
本补遗书作为2026****中心歌山档案室气体灭火系统检测充装项目(项目编号:XECG2026081700153)采购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遗书发给所有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本补遗书内容与采购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为准。
2026****中心歌山档案室气体灭火系统检测充装项目第1次回复/澄清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主要气体灭火系统“检测充装”服务,涉及七氟丙烷灭火剂的实际充装作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气瓶充装单位须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充装活动。请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按照项目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文件。
请各参加本次采购的单位在收到本补遗书并无异议后,请于2026年9月20日9点前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予以确认,逾期未确认的将视为确定收到本补遗书并无异议。
采购单位: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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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19bid.com/view/11892/SEeLs6ABni4p5U9XakT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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