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晋中晟储储能电化学储能系统设备采购项目直接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SCFA00000115137)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新能源晋中晟储储能电化学储能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1.2 采购人:中国交通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3 采购项目资金:59735000.00元(最高限价)。
1.4 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新能源晋中晟储储能电化学储能系统设备采购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电化学储能系统设备(详见附件一:晟储100MW独立储能项目电化学储能系统技术规范书)。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电化学储能系统设备 。
2.2 交货期:收到甲方发货通知单后10日内完成设备到货,具体发货时间以甲方发货通知单为准。
2.3 质保期: 免费质保期三年,自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如需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及其它检验部门检验的产品,按政府及相关部门检验合格之日为准。 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则质保期相应顺延。
2.4 服务地点: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张庆乡项目指定地点 。
2.5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详见附件一:晟储100MW独立储能项目电化学储能系统技术规范书。
2.6 报价有效期:90天。
3. 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
项目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
□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或企业重大商业秘密,不适宜竞争性采购。
□因抢险救灾、事故抢修等不可预见的特殊情况需要紧急采购。
□需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
□需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一家。
£为保障重点战略物资稳定供应,需签订长期协议定向采购。
£须满足集团、公司内部协同要求。
£国家有关部门文件明确的其他情形。
4. 采购商务情况
4.1结算方式:采购人与报价人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或者银行信用类凭证,包括承兑汇票、保理产品、商业票据等其他金融产品等方式进行结算,票据期限不超过6个月,金融产品内贴息费用由报价人承担。
4.2付款方式:(1)一期付款(预付款):合同总价的30%。本合同签订后,供应方待收到采购方书面通知后才向采购方出具合同金额30%预付款保函及30%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方收到保函、增值税专用发票、财务收据后,确认无误后向供应方支付合同总价30%预付款。
(2)二期付款(到货款):合同总价的30%。设备全部抵达项目指定场地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供应方提供合同金额30%增值税专用发票(累计开票至合同总价60%)以及该批次设备价格30%的财务收据后支付。
(3)三期付款(调试款):合同总价的30%。设备安装并调试运行合格后,供应方提供合同金额30%增值税专用发票(累计开票至合同总价90%),供应方提供合同金额30%的财务收据后支付。
(4)四期付款(验收款):合同总价的10%。项目完成72+24整体试运稳定后,供应方提供合同金额10%增值税专用发票(累计开票至合同总价100%)并根据质保年限出具合同金额3%的质量保函,采购方收到质量保函后支付剩余10%设备款。质保期三年,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质量保函自动失效。
(5)税率:13%增值税专用发票。
4.3其他情况: / 。
5. 拟定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山西乐宸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资格情况: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设备生产商的授权书;财务状况良好,无破产、资产被冻结、接管等情况。
推荐理由:根据数字信科项目管理系统特殊采购审批结果向山西乐宸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技术要求:详见附件一:晟储100MW独立储能项目电化学储能系统技术规范书。
6. 公告期限
2026年10月10日至2026年10月13日16:00时。
7.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名称:信科集团纪委
举报电话:010-****6164
举报邮箱:xi****@****.cn
8. 其他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不得被列入中交集团及信科集团黑名单及重点关注名单;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存在重大法律纠纷、政府投诉及重大债务;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没有在国内受过监管机构处罚。
9.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交通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路****号****楼至9层101内4-9层
邮政编码:101399
商务联系人:喻 露 电话:153****3826 邮箱:yu****@****.cn
技术联系人:陈 航 电话:133****9629 邮箱:h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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