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多巴水厂(一期)建设项目技术服务 (项目名称)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西宁市多巴水厂(一期)建设项目技术服务 (项目名称)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为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 来自 专项债及企业自筹、市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西宁市多巴水厂(一期)建设项目技术服务 (项目名称)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西宁市多巴水厂(一期)建设项目技术服务
2.2 招标编号:FWFA00000046635
2.3 建设地点:西宁市湟中区多巴镇
2.4 建设规模:西宁市多巴水厂(一期)建设项目,占地面积约70亩,新建设计规模 10 万立方米/天水厂一座,总建筑面积约 8954.0m平方米。包括:
(1) 生产性构(建)筑物:水处理设施间 1 座、清水池 1 座、变配电间 1 座、污泥处理车间 1 座、一体化全地埋污水处理设施 1 座,消防水泵房、消防水池及生活用水泵房 1 座; (2) 净水厂附属构筑物:****楼、锅炉房仓库及机修间 1 座、门卫 1 座等。 (3) 采购并安装各构(建)筑物内所需相关生产设备、配套敷设室外给排水、电气、暖通、燃气、消防管线等设施。2.5 服务期限:自技术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通过初步设计评审为止。
2.6 招标范围: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等相关资料,完成初步设计阶段前期调查、收集、整理设计所需的相关资料、并提供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参与组织初步设计评审会,并就评审内容补充提供支撑材料至符合文件的修改,满足初步设计文件通过评审要求。
2.7 服务质量要求:
(1) 技术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
(2) 服务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设计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2 投标人已申请进入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资源库中,并成为合格供应商。3.3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3.4 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具备1个市政工程设计业绩。3.5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拟派本项目的其他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从事资料收集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3.6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及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近一年任意3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3.7 信誉要求: (1)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 在近三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内投标人未在“***网”(****.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5) 以上内容需附投标文件内。 3.7 财务要求:近一年的财务情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的财务情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9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在同一项目(标段)中同时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2)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3)母公司与其控股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5)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7 月 15 日 时至 2025 年 7 月 28 日 13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1 ***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7 月 29 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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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19bid.com/view/11836/1C10DJgBtavodC9fZAL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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