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市拍告字(2026)14号
经宜昌市人民政府批准,****城乡建设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P(2026)14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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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
地块位置 |
出让面积 (平方米) |
出让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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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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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026) 14号 |
宜昌市西陵区樵湖一路与东湖三路交会处东侧 |
7477.83 |
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 |
≤2.8(住宅用地计容建筑面积不小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60%) |
≤35% |
50 |
1528.6 |
7643 |
二、竞买人范围及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可申请参加本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
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后期一旦查实发现有问题的,将取消竞得资格、依法收回土地、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购地资金要求
竞买企业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
竞买人必须对购地资金来源进行说明,提供相应证明并对上述要求作出承诺。后期一旦查实发现有问题的,将取消竞得资格、依法收回土地、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竞买要求
本次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竞买人须提交竞买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承诺遵守交易须知、交易规则等要求,方可参加拍卖活动。
五、拍卖文件的获取
竞买人可于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10月8日联系湖北中盛拍卖有限公司获取拍卖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竞买申请
竞买人可于2026年9月18日至2026年10月8日17时前,****城乡建设局提出竞买申请,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办理竞买手续。
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8日17时(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经资格审查,竞买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城乡建设局将在2026年10月8日17时前确认竞买资格。
七、拍卖时间及地点
拍卖时间:2026年10月9日15时
拍卖地点:****中心(****道****号****楼)
八、其它有关事项
1.该地块实行带建筑设计方案出让,建筑设计方案详见土地出让文件。竞买人参与竞买前,需对方案进行全面了解,包括总平面布局、建筑单体平面、立面图、重点部位剖面图及设计说明(水电气、抗震、消防等条件)等规划条件。如竞买人参与竞买,则视同竞买人认可该设计方案,土地竞得后须按照设计方案实施建设,相关规划指标、建筑外立面效果不得调整。
2.该地块采用装配式建筑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绿色智能建造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25〕42号)文件要求执行。
3.根据《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持续巩固房地产市场稳定态势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宜府办发〔2025〕32号)要求,该宗地开发的商品房,实行现房销售。
4.出让地块具体出让范围以出让红线图为准,出让面积以资质测绘单位实测为准,本次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以出让文件为准。
5.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书面提出。
6.竞买申请人一旦提交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对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八、联系方式:
1.****城乡建设局
地址:****道****号
联系人:郭佳
联系电话:0717-***5330
2.****中心
地址:****道****号
联系人:牛冬阳
联系电话:0717-***6839
3.湖北中盛拍卖有限公司
地址:****道****号****中心
A0-2-0138
联系人:谢佳
联系电话:186****0613
****城乡建设局
202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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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19bid.com/view/10762/xJpAsqABMqitpwL5zLEI.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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