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湾市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65422326082000481001001
一、招标条件
沙湾市应急救灾物资****城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塔地发改投资〔2026〕9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沙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援疆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沙湾市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总投资13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塔城地区·沙湾市。
2.工程规模及建设内容:新建1#应急物资储备库:总建筑面积1487.37㎡,地上1层,钢结构厂库房;新建2#应急物资储备库:总建筑面积1487.37㎡,地上1层,钢结构厂库房;新建消防水池:总建筑面积304.03㎡,地上1层,地下1层,其中包括消防水池及消防水泵房;新建门卫室:总建筑面积69.86㎡,地上1层,其中包括消毒室、管理室及门卫室兼消防控制室;外网及配套附属设施:包含室外硬化、室外绿化、室外电气、室外给排水、室外消防等设施,详见工程量清单。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422326082000481001001
标段(包)名称:沙湾市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范围: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等阶段实行总承包,并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初步设计范围内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及指导施工全过程)及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缺陷责任期内修复和保修的全部总承包工作。
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0月2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10月31日
总工期:376日历天。
其中,设计周期20日内完成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办理,超出设计周期造成工期及相关施工手续滞后的由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具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6)自治区外建筑企业、设计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在中标后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2、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成员要求:
(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①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且依法在投标人单位注册执业(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投标人联合体单位之一注册执业);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④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备注: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为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
(2)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施工负责人;
(3)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且依法在投标人单位注册执业(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设计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联合体单位之一注册执业);
(4)施工主要管理人员要求(除施工负责人外):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预算员1人、资料员1人,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且未担任其他任何项目的任何岗位,其他人员须提供取****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管理机构颁发的有效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预算员须提供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前述人员为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最低要求。投标人或投标人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法定代表人(A证)、施工项目负责人(B)证、安全员(C)证)。设计相关专业人员由投标人自行配备。
(5)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在本单位注册(或在本单位在职),并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安全员除本工程外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任何职务。
3、企业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①投标人或投标人联合体中设计单位(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须提供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或设计类似业绩1项,须提供近三年2023年01月01日至领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相近的工程设计或工程总承包项目);②投标人或投标人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须提供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或施工类似业绩1项,须提供近三年2023年01月01日至领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等复印件,具体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日期为准,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相近的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或设计类似业绩或施工类似业绩1项,须提供近三年2023年01月01日至领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信息,具体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日期为准,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相近的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
4、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21年01月01日至领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网”(https://****.gov.cn)无行贿记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平台(https://****.gov.cn)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网站查询截图(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需提供)。
5、财务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近三年(指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一年,提供近三个月内基本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本项目必须由施工单位牵头,设计单位为联合体成员单位,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相应项目的资质条件,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成员不得超过3家。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所有成员单位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7、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09月04日至2026年10月11日
2.获取方式:****城***平台http://****.gov.cn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2日10:30(北京时间)
2.递交方法:****城***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2日10:30(北京时间)
2.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的形式开标。
3.开标地点:***网“不见面”开标大厅
七、其他公告内容
无。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沙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塔城地区沙湾市
联系人:刘园园
电话:180****7275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荟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路****号****苑
联系人:朱启明、吴涛、王立娜、周雪琳子、杜华
电话:186****5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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