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农办机〔2024〕3号)和《青岛市农业农村局 青岛市财政局关于2026年加力推进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优机优补”“有进有出”的通知》(青农计财字〔2026〕34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按照省域内补贴标准相对一致的原则,拟将移动式烘干机和履带式玉米收获机纳入“优机优补”范围,并对前期公示的《青岛市农业生产应急救灾机具补贴额一览表(公示稿)》进行了调整,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9月16日至9月21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单位需加盖公章)反馈,并注明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等,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32-****9641;地址:****路****号****中心;电子邮箱:qd****@****.com。
附件:青岛市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优机优补”一览表(第二批公示稿)
青岛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9月16日
附件:青岛市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优机优补”一览表(第二批公示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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