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材料实验室一期配通风管道提升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材料实验室一期配通风管道提升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000-51150
项目名称:辽宁材料实验室一期配通风管道提升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500,000.00
最高限价(元):1,147,150.4
采购需求: 查看
拟采购工程内容:本工程针对一期工程8栋研究栋及4#楼实验区新风、空调及消防排烟管道进行保温拆除和管道包封工作。其中消防排烟风管原有铝箔的离心超细玻璃棉板厚度50mm进行拆除,采用刷两层灰色防火涂料。空调及新风风管将原有厚度30mm铝箔离心超细玻璃棉板进行拆除,采用橡胶保温板材料厚度25mm(难燃B1级)进行包封,刷两层灰色防火涂料。
拟采购工程执行标准:
投标方所提供的所有各项设备应至少符合以下技术标准要求: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3-2002
《管道保温施工工艺汇编》 机械工业出版社
《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 GBT50430-2007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建筑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规程》 DBJ01-26-96
《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 GB 8923-1988
《石油化工设备和管道涂料防腐蚀技术规范》 SH3022-1999
《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12-2002
《工业设备、管道、钢结构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HGJ229-91
拟采购工程验收标准:
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50天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辽财采〔2021〕153号文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贰级建造师(含贰级)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证;电子证书需按照建设部及省建设厅建造师电子签名规定。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14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9月21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2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心有限公司511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材料实验室
地 址: ****路****号
联系方式: 024-****01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 ****街****号
联系方式: 024-****3578
邮箱地址: sy****@****.com
开户行: 招商银行沈阳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 240180262210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子维
电 话: 024-****35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