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JH26-210000-47427-003-001
二、合同名称: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租赁及管理费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JH26-210000-47427
四、项目名称: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租赁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地 址:辽****路****甲-1
联系方式:151****5580
供应商(乙方):辽宁中油能源环境有限公司
地 址:曙光街
联系方式:132****998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辽南区域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租赁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1、储备库位置需在大连、营口、盘锦其中任意一地,交通便利,方便物资运输车辆通行; 2、库房2-4个,占地总面积约600㎡;库内高度≥2.7m; 3、具备防雨防水、防潮、防雷电、防火、防腐、防盗等功能,且符合化学品存放相关规定及要求; 4、能够分类贮存活性炭、片碱、消油剂、絮凝剂、漂白粉、硫酸亚铁、吸油毡(围栏)消石灰等应急物资,以及应急救援设备装备。 供应商管理职责: 1、组建专职管理团队。设立专本的项目管理小组,至少配备2名经培训合格的专职管理人员,负责物资库全天候的日常保管、维护及应急响应工作。管理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在接到应急调用指令后,能第一时间配合开展物资的出库、装运等工作。 2、构建规范化管理制度体系。负责制定并上墙公示物资库管理的全套工作制度与操作规程,包括但不限于:物资出入库登记制度、台账管理制度、安全巡查制度、设备操作与维护制度。须建立完善的电子与纸质物质台账,实现专人管理、专物专用、账务相符,确保所有物资流转均有据可查。 3、落实常态化库存管理与安全巡检。严格执行物资的定期盘点与核查,建立常态化的风险隐患排查机制。定期对物资库的消防、安防、温湿度控制等各类设备设施进行检修运维,确保其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全面负责物资库的防火、防盗、防潮、防污染等安全工作,确保物资无变质、无损毁、无丢失、实现安全妥善存储。 4、制定环境应急物资循环利用计划并实施,尽可能延长环境应急物资使用寿命。建立物资质量保障与循环更新机制。密切监控库存物资的保质期与存储状态。对临近保质期(如剩余有效期不足6个月)或经检测发现性能下降的物资,应及时向采购人发出书面预警,并提出处置建议。为保障物资库内储备物资始终处于有效期内、避免过期浪费,鼓励供应商充分发挥自身在产品生产制造、经销代理或供应链组织等方面的资源优势,在征得采购方同意后,对临近保质期的库房物资进行等价置换--即以临近过期的旧物资置换为同规格、同质量的新物资入库,确保库存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置换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采购方不另行支付费用。 5、全天候实现通讯畅通,确保第一时间配合开展环境应急物资调用工作。 6、如果年度内发生环境应急事变,需要调配物资,每年可提供一次免费物资配送(辽宁省范围内)。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70,500.00元
合同金额:170,5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10-11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10-11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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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19bid.com/view/105/0RpDKKEBLRKCxEZfAZF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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