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LDTC-2026-098
2.项目名称:恩施高新区2026-2027年度土地房产测量及自然资源综合中介服务机构采购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总预算40万元,服务期2年,20万元/年
5.最高限价:不超过20万元/年,其中:基础测绘服务:不超过10万元/年,按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具体单价:①现状测量(核实规划并衔接已报批线)、供地前现状测量及供地后土地交付(含复测)、国有土地收储勘测定界、已报批地块改变用途勘测定界、规划审批勘测定界、收回土地勘测定界,按比例尺计价:不超过1:2000按195元/亩、1:1000按260元/亩、1:500按350元/亩(上述费用已含全部六项工作内容,但不以全部完成为结算条件);②无人机测绘:普通影像测绘及50亩以下正射影像图(0.5米分辨率)不超过3000元/次,50—200亩的在50亩基础上每增加1亩增加不超过20元,200亩以上的在200亩基础上每增加1亩增加不超过10元;③房产测绘:不超过1.5元/平方米;④零星测量:不超过1200元/次。
自然资源综合服务:包干价每年不超过10万元(两年合计不超过20万元),其中需进行基础测绘的,在基础测绘服务费用中另行结算。
6.采购需求:为高新区提供测绘及自然资源综合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 项目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费用一年一结。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且专业范围包含测绘航空摄影、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2)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标准化安薪项目”创建标准》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23]42号)”文件精神,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有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判决的情形,并在响应文件中作出相应的承诺,否则其响应无效。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6年9月23日至2026年9月3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利达天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公寓一栋508室)。
3.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者,请于规定时间内,将采购文件领取表(格式自拟至少包含联系人、电话、邮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或其他身份证明)等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整理成PDF传至邮箱:33****@****.com(邮件主题为所投项目名称及公司名称,否则不予受理),上传后(30分钟内)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确认文件获取事宜,未经代理工作人员确认的视为无效。潜在供应商须保证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潜在供应商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潜在供应商承担,逾期概不受理。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6年10月1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3.递交方式:湖北利达天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公寓一栋508室)纸质文件现场递交。
五、开启
1. 开启时间:2026年10月12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2.开启方式:湖北利达天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公寓一栋508室)现场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 公告发布媒体:恩***网http://****.gov.cn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恩施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恩施市金龙大道中段
联系方式:0718-***68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利达天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公寓一栋508室
联系方式:0718-***27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女士
电话:0718-***2748
恩施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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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19bid.com/view/10227/PhG5xqABLRKCxEZfTFI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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