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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车生产目录》(须提供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更正为:消防车通过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并出具试验报告,并列入《消防车生产目录》(须提供对应(型号)车辆的相关证明材料)。3.
发布时间:2025-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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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车生产厂家或制造商的,提供电动消防车产品来源渠道合法的证明文件(不限于原厂授权销售协议、代理协议、授权书等)。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4.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三、获取磋商文件1.时间:2025年8月26日至2025年9月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发布时间:2025-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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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车生产厂家或制造商的,提供电动消防车产品来源渠道合法的证明文件(不限于原厂授权销售协议、代理协议、授权书等)。3.拟提供车辆须为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内产品,提供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公布的详细数据资料网页打印件或证明资料复印件。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5.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
发布时间:2025-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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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车生产制造或销售资质,请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能证明具有消防车生产制造或销售资质的文件或许可证等。(五)2022年1月1日至今,提供6吨或以上级泡沫水罐消防车供货合同业绩3个或以上,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项目的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应用证明等复印件才作为有效的评审文件、业绩证明或合同证明。
发布时间:2024-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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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车生产资质和认证资质。
发布时间:2024-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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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车生产、改装或销售资质的一般纳税人企业。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0年至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发布时间:2024-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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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车生产制造资质的厂家,且提供工商局登记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3.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请投标人自行查询相关网站,并将查询情况截图附投标文件内。)。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发布时间:2022-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