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12封皮20张13感谢信A33张14送达回证有号50本15关于加强农用无人机驾驶航空器安全监管的司法建议书
发布时间:2026-06-05
-
无人机驾驶资格证。
3.所有作业人员持证上岗,配置专人负责现场气象监测、作业调度、安全管控、资料留存及与甲方对接。
4.全程派驻技术人员现场值守,根据林间虫害实际情况实时调整飞行高度、喷洒幅度、药剂配比。
五、作业质量验收标准
1.全覆盖喷洒,无大面积漏喷、空白区域,林间药液附着均匀达标。
发布时间:2026-06-04
-
我中心于2026年5月份对呼和浩特中心无人机驾驶执照培训机构遴选项目进行了市场考察,现将考察结果进行公示(见下表),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
发布时间:2026-06-01
-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3)无人机操作人员必须具备国家民航部门认证的无人机驾驶员资质
发布时间:2026-06-01
-
无人机驾驶(植保)、区块链技术、智能网联汽车装调运维、全媒体运营、物联网安装调试、工业机器人系统运维、人工智能工程技术、信息通信网络运行管理、无人机装调检修、茶艺、室内装饰设计、家政服务(整理收纳)、中式烹调(羊肉烘烤)、育婴、养老护理、餐厅服务。
发布时间:2026-05-21
-
无人机驾驶员培训机构合格证
发布时间:2026-05-20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合同包一)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1.无人机运营资质:持有民用无人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书,证件在有效期内。
2.所有操作人员均持有合法有效的无人机驾驶资格证书;
3.保险要求:作业无人机需提供有效保单,满足林业野外作业风险保障需求。
发布时间:2026-05-20
-
报价时间:同报名时间;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687000.00元(含税),超出最高限价属于无效报价;注:1、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为包干价格(含税),即包括但不限于平台服务费、税费、运费、杂费、为采购人提供4名无人机驾驶证培训费等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其它费用;2、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要求的,按照低价优先、
发布时间:2026-05-12
-
无人机驾驶执照培训机构遴选-XX单位(附件1),呼和浩特中心无人机驾驶执照培训机构遴选报价单-XX单位(附件2)。
发布时间:2026-05-11
-
一、项目名称无人机驾驶执照培训机构遴选二、公告事项各培训机构:我单位于2026年4月28日发布的《无人机驾驶执照培训机构遴选意向公告》(以下简称“原公告”),因收到的报名材料不符合单位现行管理规定要求,现决定予以废止。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原公告及其中涉及的报名要求、截止时间、联系方式等全部内容均不再生效。
发布时间:2026-05-08
-
无人机驾驶员训练机构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
发布时间:2026-05-06
-
(4)具备民航局颁发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具备中国民航局民用无人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考试点
发布时间:2026-04-29
-
为便于培训机构及时了解遴选信息,现将无人机驾驶执照培训机构遴选意向公开如下:序号项目名称需求概况预算金额(元)备注1无人机驾驶执照培训机构遴选
发布时间:2026-04-28
-
3、供货商需具有民用无人机驾驶员训练机构合格证。4、供应商需具备经过生产厂家认证的本地维修人员,提供认证证明和人员社保证明。三、采购文件的获取采购文件在华润守正采购交易平台发布,不再另行线下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凡有意参与者请自行登录守正平台查看和下载采购文件。
发布时间:2026-04-27
-
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万元)预计采购时间备注12026年敖汉旗生产经营和技能培训项目采购内容:生产经营和技能培训采购数量:1项主要功能或目标:计划针对系统内有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及未取消风险监测对象开展无人机驾驶
发布时间:2026-04-24
-
包钢集团矿山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无人机驾驶培训及驾照考试服务竞价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1.成交结果本项目(标段名称:包钢集团矿山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无人机驾驶培训及驾照考试服务竞价采购标段编号:JJCG202604010019-0001),采购方式为:竞价采购,经采购人确定成交结果如下,现予以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21
-
无人机驾驶员资格证书]。注: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相关人员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及2025年6月份以来的任意6个月的社保证明(如为新入职人员则提供入职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的社保证明)。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一项航空摄影测量及数字线划图业绩],须提供能证明本项目要求的合同、发票扫描件。
发布时间:2026-04-17
-
发布时间:2026-04-09
-
发布时间:2026-04-01
-
2.供应商作业服务人员必须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民用无人机驾驶员合格证》(AOPA)驾驶员执照(AOPA)或《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作员执照》(CAAC),且数量不少于2人。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需签订劳动合同,社保证明以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日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
发布时间:2026-03-04
-
8、培训:待物资交付验收后一年内,供应商须由专业技术人员组织现场培训训[不少于三人培训,3人均须具备《民用无人机驾驶执照》(CAAC)或《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操作手合格证》(UTC)],其累计时间≥30小时。9、售后服务、当货物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须在24小时内抵达现场更换配件。
发布时间:2026-03-03
-
2.供应商作业服务人员必须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民用无人机驾驶员合格证》(AOPA)驾驶员执照(AOPA)或《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作员执照》(CAAC),且数量不少于2人。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需签订劳动合同,社保证明以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日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
发布时间:2026-02-13
-
4.(1)拟投入的检测服务技术人员至少2人,每名技术人员均须具备特种设备检验检测RT(II)及以上证书及民用无人机驾驶员合格证,且以上证书在有效期内。(2)以上人员须在本单位工作,以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5年6月-至今连续6个月及以上(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日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为准。
发布时间:2026-02-12
-
2.供应商作业服务人员必须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民用无人机驾驶员合格证》(AOPA)驾驶员执照(AOPA)或《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作员执照》(CAAC),且数量不少于2人。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需签订劳动合同,社保证明以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日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
发布时间:2026-02-10
-
(4)人员要求:项目拟派的团队成员须持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无人机驾驶员职业资格证。
发布时间:2026-01-19
-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截图;7.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8.民用无人机驾驶员训练机构合格证
发布时间:2026-01-19
-
评标情况(综合排序)ZJNMG-ZCFW-20251221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善供电分公司无人机取证培训服务框架采购项目无人机驾驶员取证培训服务
发布时间:2026-01-09
-
(4)人员要求:项目拟派的团队成员须持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无人机驾驶员职业资格证。
发布时间:2026-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