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现就安徽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消防系统设施设备维保服务项目(三次)(项目编号:26AT91081900525)作如下答疑,请各供应商按此内容进行响应文件的编制和响应活动。
针对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综合评估法)2.2.2(1)技术评分标准中“供应商业绩(9分):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维保服务类似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满分9分(人员密集场所定义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七十三条: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注:响应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的扫描件,至少能体现最终用户单位、签订时间、服务内容和签字盖章页,未提供不得分。”。
1.问:供应商业绩要求中提到的人员密集场所是否包含商场?最终用户单位是指甲方或业主单位吗?
答复:供应商业绩要求中提到的“人员密集场所”包含商场;最终用户单位是指合同甲方或业主单位。
本答疑公告是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答疑未列出的事项均以磋商文件为准,如磋商文件与本答疑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公告为准。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2026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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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19bid.com/view/786/XdMl4pwBNh59eoulZhrN.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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