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洋光电力器材有限公司电力物流园项目总承包( EPC )项目 招标预公告(资格后审)
段编号: E3213010313106426001001
宿迁洋光电力器材有限公司 的 宿迁洋光电力器材有限公司电力物流园项目 已经 有关部门号 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于 国有资金 ,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发布该项目的 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及施工总承包预公告 , 征求潜在投标人意见或建议,请各潜在投标人在 2022 年 04 月 08 日 17 时 30 分前通过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或电子邮箱方式反馈意见。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江苏省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山大道华山西路南侧。
1.2 项目建设规模:占地 55 亩,总建筑面积约 2.5 万㎡,本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建筑面积约 1.48 万㎡,二期建筑面积约 1.02 万㎡,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研发车间、仓库、厂房及附属用房。本项目火灾危险性类别为丙类及以下。造价约 7100 万元。
1.3 质量要求:合格
1.3.1 设计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能满足材料设备采购和施工的需要,并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
1.3.2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1.4 工期要求: 180 日历天(图纸设计及审查时间包含在工期内)
1.5 付款方式:
( 1 )设计部分:提交合格的施工图纸并经审查合格后付设计费的 90% ,余款待工程主体验收后七日内付清; ( 无息 )
( 2 )施工部分: a 、施工过程中,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为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 70% ,每月 25 号报工程量,次月 5 号前付款; b 、项目完工后,支付至已完成工程量价款的 70% ; c 、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束付至审计价款的 97% ,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 d 、工程款支付时需经发包人审核批准后方可支付。
1.6 本工程共分为 1 个标段,招标内容为招标内容包含本项目施工图及项目施工。
1.6.1 施工图设计,设计范围包括施工图(一期)、管网(水、电)、景观方案及施工图设计、红线内( 10KV 用电设计)、装修、道路、围墙、路灯、监控、智能化、地磅及龙门吊设备基础设计,配合建设单位报审以及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及竣工验收合格等后续服务所包含的相关工作。
1.6.2 材料设备采购、安装、调试:本项目地质勘察报告、红线图、方案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建设标准说明所含的全部材料、设备等。
1.6.3 施工:按施工图纸、发包人要求等进行工程施工,施工范围包括:土建、电气、给排水、消防暖通安装、精装修、道路、雨污水管网、室外强弱电、路灯、绿化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同时承担相关总体协调工作。最终以经发包人确认的中标施工图和中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2 .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
3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评定分离) 。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4.2 拟选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1 )具备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资格;
( 2 )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证)。
且拟选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 )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 位; c 、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 2 )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 3 )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4.3 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须提供)。
4.4 投标人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自 2021 年 10 月份以来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 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
4.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和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4.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 2 个,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a.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
b.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c.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设计或施工资质和相应能力;
d. 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e. 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f. 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等。
4.7 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 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 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 反馈意见方式
5.1 监管部门邮箱:
5.2 招标人邮箱:
5.3 招标代理邮箱: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宿迁洋光电力器材有限公司
地 址: 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山大道华山西路南侧
联系人: 苏子恒
联系电话: 消防招标采购https://www.119bid.com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宿豫区金融财富广场 C 座 14 楼
联系人:魏晓娜
联系电话: 0527-81238009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19bid.com/view/644/k3I56n8BKFzn9Z4a6Nx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