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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林业局直属单位森林消防队伍能力提升项目第八标段、第九标段、第十标段

2小时前招标公告-公告公开招标陕西 - 西安市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陕西省林业局直属单位森林消防队伍能力提升项目
省份/直辖市 陕西 地区 西安市
采购单位 陕西省林产品质检与产业服务保障中心 联系方式 郭芸嘉 029-88652449
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方式
所含内容 消防招标灭火招标无人机招标森林消防招标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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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陕西省林业局直属单位森林消防队伍能力提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7671.1万元,招标人为陕西省林产品质检与产业服务保障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陕西省林业局直属单位森林消防队伍能力提升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0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8)第八标段 中型灭火无人机(1137.75万元);(009)第九标段 巡护与侦查无人机(448.92万元);(010)第十标段 专业队营房与物资储备库(147.67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8 第八标段 中型灭火无人机)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依法取得并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含电子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等。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2024年度任意一年度经审计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四表一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含1月)以后任意时间段内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含1月)以后任意时间段内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时期为准),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授权书\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亲自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7、信用记录审查结果: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8、承诺:提供具备履行本次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009 第九标段 巡护与侦查无人机)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依法取得并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含电子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等。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2024年度任意一年度经审计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四表一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含1月)以后任意时间段内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含1月)以后任意时间段内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时期为准),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授权书\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亲自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7、信用记录审查结果: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8、承诺:提供具备履行本次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010 第十标段 专业队营房与物资储备库)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依法取得并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含电子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等。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2024年度任意一年度经审计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四表一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含1月)以后任意时间段内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含1月)以后任意时间段内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时期为准),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授权书\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亲自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7、信用记录审查结果: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8、承诺:提供具备履行本次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9、供应商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其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工程,同时基本信息应在“陕西建设网(http://js.shaanxi.gov.cn/)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提供截图);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3月12日00时00分到2026年03月19日00时00分

获取方式:投标人于2026年03月12日00:00:00到2026年03月19日00:00:00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sxggzyjy.cn/)进行投标确认。网上确认后,请于2026年03月12日至2026年03月19日,每天上午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不含周六周日),持网上投标确认单、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电子正街南延伸段万象国际中心营销中心2号楼707室)现场确认,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并于2026年03月19日00:00:00前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sxggzyjy.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方式:电子标,必须使用最新版本的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电子版的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2026年04月02日09时30分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电子投标文件可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时段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进行提交,逾期提交系统将拒绝接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02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不见面开标大厅

七、其他

1、本项目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上发布。

2、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不见面开标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

3、投标文件需使用新点软件最新编制工具进行编制,并通过“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投标过程,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照要求编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开、评标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4.投标人应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文件以及答疑纪要等相关文件,在投标截止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文件最后上传时间即为递交时间。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采取“不见面”远程开标,开标时需准备好制作投标文件时使用的加密锁(CA锁),以便对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人未办理用户也可选择现场CA便民代办点办理业务可到西安市高新三路信息港大厦1楼客服中心(客服电话:4006369888)、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4号窗口(咨询电话:029-88661241)等进行办理;

6、未按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参加投标。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陕西省林业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陕西省林产品质检与产业服务保障中心

地 址:西安市西关正街233号

联 系 人:郭芸嘉

电 话:029-8865244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B-1701

联 系 人:姜莉

电 话:消防招标采购https://www.119bid.com

电子邮件:消防招标采购https://www.119bid.com@163.com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0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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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19bid.com/view/551/Ysn13ZwBcJ7Dd_Tq_X5k.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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