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垣曲县应急管理局拟采购16万kg大米、40万kg面粉,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单位委托代理机构于2021年1月13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采购需求进行了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采购需求内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垣曲县应急管理局2020-2021年冬春救助采购项目
二、代理机构名称:东创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三、采购数量:16万kg大米、40万kg面粉
四、公示期:2021年1月14日
五、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六、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写明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名称和联系人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人:垣曲县应急管理局
地址:垣曲县新城大街153号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3593580873
采购代理机构:东创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运城市盐湖区御溪巷国土资源局第三家属院2号楼703室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359-2029933
采购需求论证意见
垣曲县应急管理局2020-2021年冬春救助采购项目 | |||||
项目名称 | 垣曲县应急管理局2020-2021年冬春救助采购项目 | ||||
采购人 | 垣曲县应急管理局 | ||||
采购项目内容 | 本项目共分2包,第一包为大米;第二包为面粉 | ||||
预算金额 | 第一包预算价为1152000元;第二包预算价为1392000元。共计2544000元 | ||||
招标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采购需求 | 后附 | ||||
论证依据 | 山西省财政厅《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 ||||
论证事项 |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 ||||
论证专家基本情况 | 姓名 | 职称 | 专业 | 身份证号码 | 工作单位 |
闫稳成 | 高农 | 农环 | 142701195509291219 | 市农业局 | |
柴永莉 | 工程师 | 质检 | 142730197812140027 | 市综检中心 | |
韩香便 | 高级农艺师 | 农业 | 142730196505060022 | 市国土局 | |
专家论证情况及意见 | 通过审阅《垣曲县防灾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2021年冬春救助工作的实施方案》及《采购需求论证会资料》,认为该采购需求内容符合国家标准等相关规范要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能够执行国家相关标准、地方标准等政策要求,能够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需求,能够实现项目的功能和目标,满足项目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及项目交付、实施时间和地点等要求,能够按照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及合同标准执行,符合采购需求,同意按此方案进行政府采购。 | ||||
专家签字 | 闫稳成 韩香便 柴永莉 |
垣曲县应急管理局2020-2021年冬春救助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内容
1.需实现的目标:
根据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救助)计划的通知》(晋应急函[2020]305号)文件、垣曲县防灾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2021年冬春救助工作的实施方案》对符合要求的救助对象发放冬春救助物资。
2.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大米符合GB/T1354—2018《大米》标准;面粉符合GB1355—86《小麦粉》标准。
大米和面粉包装应符合GB/T17109—1997《粮食销售包装》。
大米标签标识应符合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GB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面粉标签标识应符合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大米和面粉外包装物包装储运标识应符合GB/T191—2008《包装储运图示标志》要求。
大米、面粉包装材料:符合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印发的《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要求。
3.需满足技术规格要求:
大米技术要求:
大米等级 | 一级粳米 | |
碎米 | 总量 | ≤10.0% |
其中小碎米含量 | ≤1.0% | |
加工精度 | 精碾,背沟基本无皮、或有皮不成线,米胚和粒面皮层去净的占80%~90%;或留皮度在2.0%以下 | |
不完善粒含量 | ≤3.0% | |
水分含量 | ≤15.5% | |
杂质 | 总量 | ≤0.25% |
其中无机杂质含量 | ≤0.02% | |
黄粒米含量 | ≤1.0% | |
互混率 | ≤5.0% | |
色泽、气味 | 正常 | |
每袋重量 | 10kg | |
保质期 | 不低于3个月 | |
每袋价格包含到各乡镇运费、税票 |
面粉技术要求:
面粉等级 | 特质一等小麦粉 |
精细度 | 全部通过CB36号筛,留存在CB42号筛的不超过10% |
灰分 | ≤0.70% |
面筋量 | ≧26.0% |
含砂量 | ≤0.02% |
磁性金属物 | ≤0.003g/kg |
水分 | ≤14.0% |
脂肪酸值 | ≤80 |
气味口味 | 正常 |
每袋重量 | 25kg |
无任何添加剂 | |
每袋价格包含到各乡镇运费、税票 |
4.采购数量、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大米采购数量:16000袋;面粉采购数量:16000袋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验收标准:
产品到货后,采购人根据中标方提供产品,随机抽取样品,经检验大米应符合GB/T1354—2018《大米》标准;面粉应符合GB1355—86《小麦粉》标准。
大米包装:1.包装应符合GB/T17109—1997《粮食销售包装》的规定和食品安全要求。2.若采用包装袋,则包装袋应坚固结实,封口或者缝口应严密。
大米标签:1.包装大米的标签标识应符合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GB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的规定。产品名称应按GB/T1354—2018《大米》标准规定的名称和等级标注。2.外包装物包装储运标识应符合GB/T191—2008《包装储运图示标志》的要求。3.标注的净含量应为产品最大允许水分状况下的质量。
面粉包装:1.包装应符合GB/T191—2008《包装储运图示标志》的规定和食品安全要求。2.若采用包装袋,则包装袋应坚固结实,封口或者缝口应严密。
面粉标签:1.面粉包装的标签标识应符合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规定。产品名称应按GB1355—86《小麦粉》标准规定的名称和等级标注。2.外包装物包装储运标识应符合GB/T191—2008《包装储运图示标志》的要求。3.标注的净含量应为产品最大允许水分状况下的质量。
大米、面粉运输:必须符合运输安全的要求,严防污染。
大米、面粉包装材料:符合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印发的《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要求。
6.其他要求
大米及面粉在生产、包装、运输及交货过程中,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