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J2010-133#A 地块三期保障性住房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伴随服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GJ2010-133#A 地块三期保障性住房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伴随服务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如皋市城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企业自筹(资金来源)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GJ2010-133#A 地块三期保障性住房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伴随服务( 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GJ2010-133#A 地块
2.1.2 建设规模: 7 台电梯设备、安装及伴随服务
2.1.3 合同估算价: 约 224 万
2.1.4 工期要求:电梯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电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颁发使用许可证)之日的工期为 60 天; 根据工程实际进度分批交货(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1.5 招标范围: 7 台电梯设备、安装及伴随服务,包括电梯供货(含配件)、安装、调试、验收、人员培训及保修期间的免费维修保养服务(免保期不低于 2 年)全部设备、材料、随机备品配件及专用工具,运抵买方工地现场,负责安装、调试,直至买、卖双方及买方所在地技术监督部门共同验收合格,获得技术监督部门发给的使用许可证,交付买方使用,即交钥匙工程。
3. 申请人(电梯制造商或代理商)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2 )投标人须为有能力提供招标物及相关伴随服务的电梯制造商或其代理商;
( 3 )投标人资格条件:
① 若为制造商投标,则 a. 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客梯 A 级 )且在有效期内,或根据国家市场监督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 TSG 07---2019 2019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以及满足本项目招标电梯设备规格要求的《特种设备形式试验证书(电梯)》。 b.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施工类别:安装、改造、维修;级别: A 级 ) 。
② 若为代理商投标,则: a. 提供具有制造厂家关于本项目投标的专项 唯一 授权(授权格式自拟); b.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施工类别:安装、维修;级别: B 级 ); c. 投标品牌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 < 或消防 > 客梯 A 级 )且在有效期内,或根据国家市场监督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 TSG 07---2019 2019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以及满足本项目招标电梯设备规格要求的《特种设备形式试验证书(电梯)》。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本项目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的委托人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
(4) 本次招标电梯的推荐品牌为:
序号 |
品牌 |
系列 |
备注 |
1 |
上海三菱 |
LEHY-III |
|
2 |
通力 |
Nmini-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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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蒂升( TKE ) |
Meta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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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奥的斯(天津) |
Gen2 Permier |
|
5 |
迅达 |
5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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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日立 |
MCA |
|
如投标人拟投产品不在推荐品牌之列,拟投品牌不得低于推荐品牌,并将拟投产品的技术资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在答疑澄清期限内提出,相关技术资料和证明材料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作为网上提问附件上传提交,招标人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当三分之二及以上专家评委认定,所投品牌的性能档次、技术标准、质量要求等于或高于推荐品牌的,将以补充通知的形式在相关网站予以公布;当三分之二及以上专家评委认定,所投品牌性能档次、技术标准、质量要求低于推荐品牌的,则不予受理。投标人对招标人发布的补充通知或答疑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补充通知或答疑文件发布后 1 日内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组织专家评委复议后,书面回复。
投标文件中报价的产品品牌、型号不在推荐品牌之列的,投标人又未按照前款规定的时间、方式提出的,或虽提出但未经招标人组建的专家评审确认通过的,将被视作无效投标。
( 6 )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单项合同金额在 100 万元 及以上的电梯设备业绩。
提供材料清单: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时间、金额以合同上载明的内容为准。
( 7 )所投产品整机型式试验报告。
( 8 )投标人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具有有效期内的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OHSAS18001 或 ISO45001 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 9 )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 2018 ? 23 号)的规定,失信对象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失信对象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 )或“信用江苏”( ) 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⑽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 2 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2 日至 2022 年 4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 ;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 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2 年 4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 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分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 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如皋市城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 如皋市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如皋市软件园 3 号楼 地址:如皋市大司马南路 8 号
邮编: 226500 邮编: 226500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人:张晓艳
电话: 0513-87222101 电话: 消防招标采购https://www.119bid.com
2022 年 4 月 2 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19bid.com/view/492/U6Q76n8Bncyd3gyFSATo.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