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东部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代理组织 南京禄口国际机场主力泡沫消防车采购的招标工作。现邀请有意向且满足基本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内容
南京禄口国际机场主力泡沫消防车采购(项目编号: JITC-1905AB3584 ),数量: 1 台。
资金来源:自筹
本项目为重新招标项目,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不足 3 个,则现场变更采购方式:若投标人为 2 个,则变更为竞争性磋商;若投标人为 1 个,则变更为单一来源采购。
二、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须 不少于 1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2. 投标人须为投标货物的 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的授权代理商(同一品牌的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可以同时参与本项目) ;
3. 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则须具有与投标货物制造商成功合作的经验;
4. 投标货物必须是制造商原产地所生产的产品 ( 交货时请提供原产地证明 ) 。
5. 投标人须具备完整的售后服务体系、具有快速响应维护能力,在华东地区具有较大规模的销售和售后服务的组织机构及完善快捷的技术支持能力,拥有固定可靠的有效服务网点,负责质保期内外的服务工作。有效服务网点指由投标人自己或者其授权的服务商设立的具有维修和服务能力,并存有相应备品备件的网点。
6. 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7. 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8. 投标人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
9.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 / 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参与同一包。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制造商的资质要求
11. 投标货物制造商须具有设计、制造与投标货物同类设备至少 5 年的历史(提供证明材料);
12. 投标货物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 ISO9000 系列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明材料);
(三)投标产品的资质要求
13. 投标货物须已通过 CCC 强制认证;
14. 投标货物的同类设备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今在中国大陆地区有不少于 5 台的销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
1. 发售时间:自 2019 年 12 月 12 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止,每日上午 9 : 00-11 : 00 ,下午 14 : 00-17: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 发售方式:在 www.jitc.cn 平台免费注册(技术支持电话: 400-058-0203 ),并在电汇本项目招标文件费用并上传至 www.jitc.cn 平台后,上传的电汇底单上请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 售 价: 500 元人民币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北京时间 2020 年 1 月 2 日上午 9 : 00 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和开标地点:南京市西康路 7 号 16 楼(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中心)开标室一。
招标代理: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
地址:南京市西康路 7 号
邮政编码: 210024
联系人:叶逢春
联系电话: 025-83301084
传真: 025-83240905
电子邮件: yefc@jitc.cn
购买招标文件和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信息
户名: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
银行:中信银行南京江苏路支行
账号: 7321810182600023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