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陂路北延线(3标)施工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
根据穗发改[2019]601号 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广州市广园路建设公司 现对车陂路北延线(3标)施工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车陂路北延线(3标)施工总承包
项目代码:2019-440106-48-01-012992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广园路建设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0-86682161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市广园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20-86679759/消防招标采购https://www.119bid.com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处
监督电话:020-38180053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
四、项目概况:车陂路北延线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线路整体呈南北走向,南起泰安北路,北至华观路与高唐路交叉口北侧,新建路线全长约5.2千米(其中,隧道总长1.712千米、主线桥梁长0.515千米、路基段长2.973千米)。本项目建设标准为城市主干路,主线双向六车道,规划红线宽度37~60米,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隧道、桥梁、排水、消防给水、交通、绿化、电力管沟、照明等工程。
项目总投资为24769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16618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7965万元(不含建设用地费)、建设用地费48820万元、预备费14732万元;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8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第3标段。各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标段划分 |
里程 |
工程内容 |
1标 |
K0+000~K0+740 |
路线全长0.74km,建设内容为:道路(不含沥青路面)及疏解工程、排水、泰安北路跨线桥、下穿铁路顶进涵。 |
2标 |
K0+740~K2+360 |
路线全长1.62km,建设内容为:道路(不含沥青路面)及疏解工程、排水、广园立交匝道桥、K0+753.476人行天桥、K1+039.500人行天桥、K2+125.000人行天桥、大观路人行天桥工程、车陂涌拼宽桥、电力管沟 |
3标 |
K2+360~K3+680 |
路线全长1.32km,建设内容为:道路(不含沥青路面)及疏解工程、排水、隧道结构及基坑、隧道给排水、电气、通风、广深及环城顶进、电力管沟 |
4标 |
K3+680~K5+225.141土建工程 |
路线全长1.545km,建设内容为:道路(不含沥青路面)及疏解工程、排水K4+385.000人行天桥工程、华观路跨线桥、沐陂湖堤岸工程 |
5标 |
K0+000~K5+225.141沥青路面工程 |
全线沥青路面工程 |
6标 |
K0+000~K5+225.141交通工程 |
全线交通工程 |
7标 |
K0+000~K5+225.141绿化工程 |
全线绿化工程 |
8标 |
K0+000~K5+225.141照明工程 |
全线照明工程,隧道照明除外 |
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为车陂路北延线的第3标段,里程为K2+360~K3+680,路线全长1.320km,道路红线宽度40m,内容为:道路(不含沥青路面)及疏解工程、排水、隧道结构及基坑、隧道给排水、电气、通风、广深及环城顶进、电力管沟。(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过程中所发出的相关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为准,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施工工作: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工程保修以及项目移交等,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工作。工程竣工验收时应进行管线工程竣工测量,并提供竣工测量记录册,满足穗管线办【2017】29号文件的要求。)
3、招标规模:道路红线宽度40m,辅道宽度5~7.5m;长隧道南侧敞口段,长度184m;环城高速南侧明挖隧道闭口段,长度150m;环城高速顶进段53.5m,其中西侧断面宽度18.7m,东侧断面宽度16.57m,高度均为8.4m;环城高速北侧至广深高速南侧明挖隧道闭口段,长度393.37m ;广深高速顶进段长93.98m,断面宽度均为18.7m,高度均为8.4m;广深高速以北明挖闭口段,长度139.15m;长隧道北侧敞口段长175m;雨水管管径为d600~d1350,长680m;污水管管径为d500,长320m;d1200,长280m。
4、最高投标限价:967530581.78元。
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的招标项目,应分别明确各专业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的专业组成费用。
六、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注: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建筑业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
七、公告发布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19 年12 月 21 日至 2020 年 1 月 2 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2019 年12 月 26 日。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含本日):2020 年 1 月 2 日 09时 00分。
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自资格预审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如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八、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方式: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投标申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申请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壹级或以上资质;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 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注:(1)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等资质管理“放管服”改革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建规范〔2018〕7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信用良好建筑业企业直接核准专业承包资质和扩大承包工程范围的通知》(穗住建〔2019〕437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注:一级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选择此项)符合扩大承包范围条件的广东省二级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还应提供《扩大承包工程范围承诺书》。
(2)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6、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注:1、采用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及地基基础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钢结构工程、古建筑工程、输变电工程、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和采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职称;
2、采用其他资质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8、自2015年1月1日起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且断面面积不小于80平方米的车行隧道或含断面面积不小于80平方米的车行隧道的市政公用工程,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断面面积需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业绩上传件中反映。
注: 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投标申请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中项目编号。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申请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库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库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库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在库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
(1)适用于施工总承包项目: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2)技术指标(断面面积不小于80平方米的车行隧道或含断面面积不小于80平方米的车行隧道的市政公用工程)需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业绩上传件中反映。
(3)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适用于施工总承包项目)。
(4)库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9、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10、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1、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诚信档案取自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企业库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
12、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或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的。
注:未在资格预审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方式二(适用择优方式)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 名且少于等于12 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 12 名时,择优选取综合得分(综合得分=招标人综合评价*70%+综合诚信评价分数*30%)前12名成为正式投标人。本项目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得分分数,以施工-市政 排名为准。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 名时为招标失败。
4、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1、综合诚信评价分数权重按《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完善施工和监理企业综合诚信评价体系的通知》(穗建规字〔2018〕19号)规定执行,招标人可在[0,80%]选择。招标人综合评价权重=100%-综合诚信评价分数权重。
2、综合诚信评价分数,以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当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企业60日诚信分为准。
十一、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十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资料一览表》中的要求提交资料。若资料要求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的,则投标人选择企业库中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资审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采用择优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的,择优所用资料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资料一览表》标明为“择优资料”,投标申请人如不提交这部分资料,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择优结果。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广园路建设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86682161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站南路15号之一7楼
十四、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址:)、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
十五、本资格预审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8-1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六、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同时需一起发布最高投标限价和招标文件。
十七、《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7.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8.其他(由招标人依法添加)。
广州市广园路建设公司
广州市广园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 21日
附件一:
车陂路北延线(3标)施工总承包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招 标 人:广州市广园路建设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广园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二O一九年 月
声明:本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使用GZZB2018-1招标文件范本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文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本公告中不再转录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通用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网址:)下载GZZB2018-1范本查阅。
通用条款号: 修改类型:增加
现文:
通用条款号: 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
通用条款号:1.4.1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4.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资料一览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的资料外,其他资料均提供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手签后扫描上传。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 。
现文:1.4.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资料一览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的资料外,其他资料均提供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手签后扫描上传。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房建市政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通用条款号:1.4.2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4.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编制,详见: 。
现文:1.4.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编制,详见:《房建市政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通用条款号:1.5.1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5.1递交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必须进行加密。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 。
现文:1.5.1递交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必须进行加密。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 《房建市政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通用条款号:1.5.2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5.2投标申请人通过 交易平台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现文:1.5.2投标申请人通过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通用条款号:1.7.1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7.1资格审查结果将在 交易平台网站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现文:1.7.1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通用条款号:1.7.2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7.2招标人将通过 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的形式把资格审查结果通知各投标申请人(具体格式详见附件七)。
现文:1.7.2招标人将通过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的形式把资格审查结果通知各投标申请人(具体格式详见附件七)。
注: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通用条款
1.申请人须知
1.1 本招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对资格预审公告所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工作严格按国家和省市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进行。
1.2 招标人、工程名称、工程建设地点等相关情况均详见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1.3本项目招标使用GZZB2018-1招标文件范本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通用条款,所有与该范本不同之处,均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通用条款修改中载明。
1.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
1.4.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资料一览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的资料外,其他资料均提供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手签后扫描上传。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房建市政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1.4.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编制,详见:《房建市政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如不按上述要求编制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的,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4.3投标申请人应承担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人对上述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
1.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加密和递交
1.5.1递交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必须进行加密。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房建市政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1.5.2投标申请人通过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1.5.3投标申请人完成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申请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1.5.4逾期送达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1.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解密和评审
1.6.1投标申请人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完成解密。
1.6.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传输的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申请人未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1.6.3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1.6.4资格审查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
1.7资格审查结果的通知和公示
1.7.1资格审查结果将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网站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1.7.2招标人将通过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的形式把资格审查结果通知各投标申请人(具体格式详见附件七)。
2.资格审查和确定正式投标人办法
2.1总则
2.1.1资格审查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客观、准确”的评审原则,按照资格预审公告和本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规定的程序,选定具有良好的业绩和能力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1.2资格审查将按照申请人须提交的书面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和其他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上传件或信息,审查其是否符合资格预审公告载明的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不符合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申请人,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2.1.3在审查过程中,审查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公开要求所有申请人对资格审查资料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说明。申请人的澄清或说明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改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申请人的澄清和说明内容属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整个澄清和说明的过程不得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现象。
2.1.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2.1.5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按资格预审公告中的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
2.1.6拒绝挂靠单位参加投标,一旦发现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报有关建设主管部门处理,将挂靠情况及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2.1.7投标申请人必须确保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如被查实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或招标人及其组织的资格审查委员会确认后,将取消该投标申请人在其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将对该投标申请人给予行政处罚并通报。
2.1.8特别声明:资审合格后,投标人的资格发生变化而不满足投标人合格条件,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资格问题仍未解决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2.1.9资格审查时,投标企业名称已经工商变更的,但企业及个人的资质证书未完成企业名称变更,仍然承认其有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登记的信息不一致,应当允许投标人澄清,不得直接认定为无效。
2.2评审工作机构
2.2.1招标人应按相关规定组成资格预审委员会,根据资格预审文件公布的标准和要求进行审查。资格预审委员会的组成、专家的条件和抽取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评标委员会和评标专家的规定执行。
2.2.2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及择优(若有)工作并编制审查报告,确定正式投标人。
2.3资格审查委员会资格审查的程序和细则
2.3.1资格审查委员会各成员根据附件六《资格审查表》独立审查各项资格审查申请资料,认定其是否证明了申请人符合资格预审公告载明的相应投标人合格条件。
2.3.2汇总审查情况,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名单并择优(如有)。
2.3.3编写资格审查报告。
2.4确定正式投标人
2.4.1按照资格预审公告载明的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
2.5正式投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因故暂停招标程序,恢复招标程序时,若法律、法规、规章对投标人资格提出新的强制性规定,招标人按照新的规定要求正式投标人补充、更换相关资格证明资料并核查,以符合现行规定。补充、更换资料的时间应不少于15日。补充、更换资料的期间可以进行投标程序。
原正式投标人补充、更换资料后,经审查,满足现行规定的,可以参加投标。重新审查后,合格投标人少于3(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应为N+2名),应重新招标。已书面退出该项目投标的,无权再参加此次投标。
如暂停超过半年仍未启动招标程序的,招标人依法发布终止公告。
附件一: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资料一览表
序号 |
项目 |
提交资料要求 |
1 |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
须提交原件扫描件 |
2 |
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须提交原件扫描件 |
3 |
企业营业执照 |
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
4 |
企业资质证书 |
1、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2、须提交《扩大承包工程范围承诺书》原件扫描件(符合扩大承包范围的) |
5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
6 |
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 |
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
7 |
拟委托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证书、资料(具体要求由招标人明确) |
须提交原件扫描件 |
8 |
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
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可提供相关网页截图 |
9 |
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
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可提供相关网页截图 |
10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的,提供《企业类似工程业绩信息表》(附件四) |
11 |
投标人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
须提交原件扫描件 |
注:1、本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2、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本招标公告第九条投标人合格条件第8点所要求的工程业绩。本表序号10“企业类似工程业绩”栏,可根据业绩数量情况,按同样格式扩展。未在表中载明的企业业绩不予评审。业绩情况将于评审结束后予以公示。
附件一-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资料一览表(资格预审择优评分资料)
序号 |
项目 |
提交资料要求 |
1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的,提供《企业类似工程业绩信息表》(附件四) |
2 |
投标人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
须提交原件扫描件 |
3 |
拟派项目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其他管理人员等)的职称证、近半年(2019年7月~2019年12月)连续社保证明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
须提交原件扫描件 |
4 |
其他投标人认为需提交的资料 |
须提交原件扫描件 |
注:1、本表要求提交的资料没有提交的,不作为不合格的依据,但影响择优;本表择优资料与信息一览表重复的,可不用重复提交,但应注明页码。
2、本表序号1“企业类似工程业绩”栏,可根据业绩数量按同样格式扩展。未在表中载明的企业业绩不予评审。
3、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断面面积需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业绩上传件中反映。
附件二: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广州市广园路建设公司、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处:
本公司就参加车陂路北延线(3标)施工总承包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完成工资支付,切实落实《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7〕4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17〕10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7〕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八、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资格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资格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资格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
附件三: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广州市广园路建设公司: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等资质管理“放管服”改革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建规范〔2018〕7号)和《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信用良好建筑业企业直接核准专业承包资质和扩大承包工程范围的通知》(穗建筑〔2019〕437号)精神,现承诺如下:
我单位已取得广东省资质许可的二级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选填)施工总承包资质,诚实守法,三年内无发生过质量安全事故、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我单位可以承包一级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选填)总承包资质的工程。
如承诺不实,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注:不良行为记录是指受到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以及被地级市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工作平台公布的其他不良行为信息。
符合扩大承包范围条件的广东省二级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填写此承诺。
附件四: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信息表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附件五:
资格预审择优表
项目及权重 |
序号 |
子项 |
评分标准 |
业主综合 评价 (权重70%) |
1 |
类似工程业绩 |
优:40分;中:20分;差:10分 |
2 |
人员 情况 |
项目负责人 |
优:15分;中:7分;差:3分或不得分。 |
技术负责人 |
优:15分;中:7分;差:不得分。 |
||
各类专业工程师 |
优:10分;中:5分;差:2分或不得分。。 |
||
3 |
企业信誉 |
优:20分;中:10分;差:5分或不得分。 |
|
企业综合诚信评价 (权重30%) |
4 |
本项目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独立投标申请人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排名为准。综合诚信评价排名以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当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公布的企业60日诚信分排名为准。 |
注: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择优得分=业主综合评价*70%+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30%。
2、业主综合评价评审标准见《业主综合评价评分标准》。
3、评审项目中“类似工程业绩”按照招标公告第九条第8点及其备注要求为准。
业主综合评价评分标准
序号 |
内容 |
优 |
中 |
差 |
一 |
类似工程业绩 |
企业自2015年1月1日起至今完成过4项或以上质量合格且断面面积不小于80平方米的车行隧道或含断面面积不小于80平方米的车行隧道的市政公用工程。 |
企业自2015年1月1日起至今完成过3项质量合格且断面面积不小于80平方米的车行隧道或含断面面积不小于80平方米的车行隧道的市政公用工程。 |
企业自2015年1月1日起至今完成过2项质量合格且断面面积不小于80平方米的车行隧道或含断面面积不小于80平方米的车行隧道的市政公用工程。 |
二 |
人员情况 |
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 |
项目负责人具有初级工程师职称。 不满足前述条件不得分。 |
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路桥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
不满足前述条件不得分。 |
||
满足《拟投入主要人员配备情况表》的人员数量要求,有10名(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除外)或以上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
满足《拟投入主要人员配备情况表》的人员数量要求,有5名(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除外)或以上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
满足《拟投入主要人员配备情况表》的人员数量要求。 不满足前述条件不得分。 |
||
三 |
企业信誉 |
投标人同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
投标人同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
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不满足前述条件不得分。 |
注:1、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独立投标申请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中项目编号。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业绩不予评审。若独立投标申请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库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库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库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在库内业绩网页信息截图或打印页为依据。
2、人员均要求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从2019年7月至2019年12月连续半年的社保证明。人员仅指投标人自身人员,如为集团公司的,则不含集团下属分公司,专指集团本部人员,同样下属公司也不得使用集团公司的人员。
3、企业信誉:以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为准,需提供认证证书扫描件。
4、业主综合评价总得分按照“所有专家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最终得分。
5、各投标人择优总得分=业主综合评价总分×70%+企业综合诚信评价×30%。
6、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择优得分相同时,排名并列,占用名次。当得分相同的投标人超过12家时,以业绩得分高者的排前,当业绩得分也相同时,以类似工程业绩(单项)中隧道断面面积大的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直到满足12家正式投标人。
附件六:
资格审查表
工程名称:
投标人名称:
序号 |
审查项目 |
须审查的资料 |
审查结果 |
1 |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
投标申请人声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投标的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
|
2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
营业执照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 |
|
3 |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资质符合公告要求 |
1、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 2、《扩大承包工程范围承诺书》(符合扩大承包范围的) |
|
4 |
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符合公告要求 |
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 |
|
5 |
投标申请人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
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证)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网页截图(项目负责人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 |
|
6 |
投标申请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符合公告要求 |
拟委托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证书、资料 (须提交原件扫描件) |
|
7 |
投标申请人拟担任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
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网页截图(专职安全员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专职安全员) |
|
8 |
投标申请人完成过的类似工程业绩符合公告要求 |
业绩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的相关上传件 |
|
9 |
投标申请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符合公告要求 |
投标申请人声明 |
|
10 |
投标申请人声明中签字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与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一致 |
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文件中拟委派的技术负责人及投标申请人声明 |
|
11 |
提供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如有)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12 |
资格审查前,投标申请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中的在册人员 |
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企业诚信档案的企业和人员信息 |
|
13 |
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或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的(如有) |
具体要求由招标人明确 |
|
14 |
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
交易平台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 |
备注:
1、每一项目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
2、若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评审结论。汇总后,出现一个“×”的结论为“不通过”。
附件七:
资格审查结果通知书
致: [投标人名称]
贵公司已参加我单位 [工程名称] 公开招标,经资格审查后(获得/未获得)投标资格。感谢贵公司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招标单位:
招标代理:
附件八:
拟投入主要人员配备情况表
序号 |
拟任职务 |
最低人数要求 |
姓名 |
职称 |
专业 |
证书名称 |
证书 编号 |
专业工作年限 |
备注 |
1 |
项目负责人 |
1 |
|||||||
2 |
技术负责人 |
1 |
|||||||
3 |
专职安全员 |
1 |
|||||||
4 |
安全员 |
3 |
|||||||
5 |
质量工程师 |
1 |
|||||||
6 |
路桥工程师 |
2 |
|||||||
7 |
隧道工程师 |
2 |
|||||||
8 |
测量工程师 |
2 |
|||||||
9 |
给排水工程师 |
2 |
|||||||
10 |
试验检测工程师 |
1 |
|||||||
11 |
造价工程师 |
1 |
|||||||
12 |
质检员 |
1 |
|||||||
13 |
资料员 |
2 |
|||||||
14 |
施工员 |
6 |
|||||||
15 |
造价员 |
2 |
|||||||
…… |
注:1、本表不作为资审不合格依据,只作为评分表中“人员情况”的评审依据。
2、表上人员均要求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包括:岗位证或职称证、2019年7月至2019年12月连续半年的社保证明、身份证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为集团公司的,则不含集团下属分公司,专指集团本部人员,同样下属公司也不得使用集团公司的人员。
3、人员专业以职称证或岗位证专业为准。
附件: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车陂路北延线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pdf
车陂路北延线用地预审批复.pdf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车陂路北延线工程初步设计及工程概算的批复.pdf
车陂3标代理合同.pdf
_2019
20191220资审公告(车陂3标).doc
资格预审文件.doc
20191220招标文件(车陂3标).doc
_2019
车陂路北延线3标图纸.rar
施工合同
车陂3标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pdf
车陂3标施工限价公布函.pdf
3标规划许可的说明.pdf
车陂3标招标申请函.pdf
车陂3标图纸证明.pdf
车陂3标电子签名委托书.pdf
车陂3标招标人声明.pdf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19bid.com/view/246/oc8bJG8By-cJhkuBwqH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