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蓉高速公路新集至东西湖段改扩建工程HRXDTJ-2标项目无人机航测及成果编制技术服务采购第1号补遗书
根据《沪蓉高速公路新集至东西湖段改扩建工程HRXDTJ-2标项目无人机航测及成果编制技术服务采购询比采购文件》(以下简称“询比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发布第1号补遗书。本补遗书是对询比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效力优先于询比文件。本补遗书正文共2页,请各供应商注意是否完整。补遗书内容如下:
一、新增供应商业绩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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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
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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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合同包 |
近5年承担过1个无人机航测及成果编制服务的类似业绩。 |
注:供应商应提供近5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来承担的类似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应含有:甲、乙方单位名称,服务内容,甲、乙方签字盖章等内容。如果合同不能反映上述要求的业绩内容,可由甲方出具有效证明。如无合同协议书或合同协议书及甲方证明不能反映上述要求的业绩内容,采购人在对供应商进行业绩审查时将不考虑该业绩。
二、新增供应商人员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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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 |
数量 |
人员最低要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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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1 |
近5年内曾担任过一个类似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和操作人员可以是同一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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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人员 |
1 |
持有CAAC民用无人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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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 |
注:1.上述人员应附身份证、上表要求的资格证、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任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2. 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只需在响应文件中填报,无需附证明材料。
三、成交方式说明修改
6.2.1确定预成交供应商:对候选供应商进行供应商履约能力核查,结合评审报告及履约能力核查结果,确定排名第一的候选供应商为预成交供应商,预成交供应商公示期满后发送成交通知书。修改为“确定预成交供应商:对候选供应商进行供应商履约能力核查,结合评审报告及履约能力核查结果,确定排名第一的候选供应商为预成交供应商,预成交供应商公示期满后发送成交通知书(附件3)。
四、申请要求说明修改
5.3.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月15日11时30分,递交开始时间为截止时间前1个小时。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沪蓉高速公路新集至东西湖段改扩建工程HRXDTJ-2 标项目经理部计划合同部。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 正本1份,副本1份,PDF电子版一份(签字盖章版正本PDF电子版扫描件,放置于U盘中)。修改为“请供应商务必于 2026 年 1 月 18 日 11 时 00 分前将符合要求的响应文件密封送至沪蓉高速公路新集至东西湖段改扩建工程HRXDTJ-2 标项目经理部计划合同部。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响应文件的,不予受理。”
5.4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的,不予受理。修改为“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 正本1份,副本1份,PDF电子版一份(放置于U盘中)。”
五、本项目的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延长至:2026年1月14日17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期至2026年1月19日10时30分,供应商的相关权利与义务相应顺延。
采购人:沪蓉高速公路新集至东西湖段改扩建工程HRXDTJ-2 标项目经理部
2026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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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19bid.com/view/15826/mGZWp5sB8JITibH4qAt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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